张治银

更新时间:2023-07-13 01:46

张治银(1920-2008),河南省新县人。1933年1月参加革命,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在新四军工作,历任淮南游击队排长、副连长、新四军第二师四旅十二团九连连长,新四军第二师兼淮南军区四旅十一团一营政治教导员、团政治处副主任。抗日战争胜利后,历任松江军区一团政治处主任,华北军区二师三团副团长、团长,四十九军一四五师四三三团团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四十九军一四五师副师长,十五军四十五师师长。1964年4月起,任空降十五军副军长,十七军军长。1973年3月起,任一军军长。1978年5月起,任南京军区副参谋长。1984年4月任南京军区司令部顾问。2008年7月在南京逝世。

人物生平

张治银,1920年6月生于河南省新县箭厂河乡段家冲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33年参加红军第二十八军黄安县(今红安县)第三区便衣队,在中共鄂东道委、第二十八军工作。坚持鄂豫皖地区三年游击战争。

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第二十八军改编为新四军第四支队,任支队警卫员。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7月任班长;8月,任安徽省定远县游击大队第二中队排长,后任副连长;同年11月任第四支队特务团连长。1940年3月任第二连政治指导员、第九连连长。1941年任新四军第二师第四旅第十四团连长;4月,任第三营政治教导员;10月,察觉所在第三营政治教导员陈某带部分干部战士准备投敌,了解真相后,团结广大干部战士,返回部队。受到新四军副军长兼第二师师长张云逸的表扬,并在《抗战报》上报道了多次。1942年春,入抗日军政大学第八分校干部队学习,并任干部队政治指导员。结业后于同年7月调第四旅第十一团第一营任政治教导员,第三营政治教导员。参加盘山、金牛山战斗,参与创建淮南抗日根据地。解放战争开始后,1945年9月,任黑龙江省哈东分区一团政治处主任。1946年4月,调任三团参谋长,后任副团长。参加了哈东地区的剿匪反霸斗争和“三下江南”的战斗。同年11月,任东北民主联军独立第二师三团副团长。1947年7月,任三团团长。率部参加了辽沈、平津战役。在辽沈战役中率部在昌图阻击,与国民党一个整师和一个坦克团激战数日,完成了预定任务。战后受到东北野战军总部的表扬。后调任四十七军一四五师六五六团团长。部队挺进大西南后,率部在广西平乐地区进行剿匪反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2月任第一四五师副师长。1952年赴朝鲜实习参战,10月入南京军事学院高级系学习。1955年1月后,任第十五军第四十五师师长,空降兵第十五军副军长,第十七军军长,第一军军长,南京军区副参谋长,南京军区司令部顾问。是第四、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2008年7月25日在南京逝世。

人物故居

张治银故居位于新县箭厂河乡竹林村上段冲村民组,距寨檀公路2公里,距乡政府所在地3公里。故居原建于清末,后其侄儿于20世纪50年代和90年代分别进行2次改建,现无人居住。

竹林村上段冲村民组有20余户,100多人。村口有两口水塘,村氏房屋前后分排而盖,错落有致。张治银故居位于组内中间最后一排。

书法作品

为纪念周恩来诞辰110周年,张治银写下了这句著名的周恩来语录:我们必须依靠农民的组织和动员,反对土豪大户的囤积居奇,彻底地解决粮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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