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31 13:06
2019.04——济南市财政局副局长。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分管办公室(政务公开)、综合处、行政政法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农业农村处(基层财政管理处)工作;负责联系相关国有企业工作,负责牵头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事项。
2018年1月7日,莱芜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张海波为莱芜市出席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9年4月22日,济南市政府发布一批任免通知。济南市政府决定,任命:张海波为济南市财政局副局长(列副局长第一位,试用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