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选

更新时间:2024-01-31 10:10

张选(1494~1568),字舜举,号静思,江苏无锡人,明朝嘉靖八年(1529)进士,官至通政司参议

人物生平

正德十年(1515),补邑庠弟子员

嘉靖七年(1528),考中举人

嘉靖八年(1529),考中进士,授萧山知县

嘉靖十二年(1533)冬,入为户部给事中

嘉靖十三年(1534)四月,明世宗派遣武定侯郭勋代祭太庙。张选上言进谏:“宗庙之祭,惟诚与敬。孔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传曰:‘神不歆非类’。孟春庙享,遣官暂摄,中外臣心知非得已。兹孟夏祫享,倘更不亲行,则迹涉怠玩。如或圣体初复,未任趋跄,宜明诏礼官先期告庙。陛下亦宜静处斋宫,以通神贶。”明世宗阅疏后大怒,下之礼部礼部尚书夏言等进言:“代祭之文,载之《周官》。《语》曰:‘子之所慎斋战疾’。疾当慎,无异于祭,选言非是。但小臣无知,惟陛下曲赦。”明世宗愈加愤怒,责问夏言等人结党。命人捉拿张选至阙下,杖刑八十。明世宗亲自到文华殿听之,每一人行杖毕,则报数给他。廷杖折断三根。张选被拖出,已死。明世宗余怒未消怒。当天晚上,明世宗不入大内,绕殿而走,制《祭祀记》一篇。一夕制成,次日早上分赐百官。而张选被送出后,家人用良药救活了他,明世宗罢免了张选的官职。张选任职刚满三月,就以进言而得罪,名震海内。

隆庆初年,起任通政司参议,进阶朝列大夫,以年老予致仕

亲属成员

高祖父:张谡,举贤良方正,官至高州府通判

曾祖父:张士名

祖父:张友谅

父:张献可

人物评价

明史》:正色(黄正色)与选初同志相友善,至是先后以直节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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