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霖之

更新时间:2024-04-15 00:18

张霖之(1908年-1967年1月22日),原名锡钧,字崇良,河北省南宫县人,192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革命烈士。

人物生平

1929年夏考入驻烟台的国民党陆军第21师军官教导队,当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教导队秘密党支部书记。

1931年返乡从事革命活动。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南宫中心县委书记、直南特委组织部长、直中特委书记、直南特委书记。

1937年5、6月间,出席了在延安召开的苏区代表会议和白区代表会议。

抗日战争爆发后,张霖之任中共山东省委委员、组织部长。

1937年冬以山东省委代表身份到聊城,指导鲁西北地区党的工作,协助山东省第六区专员范筑先将军坚持鲁西北抗战。

1939年1月,任中共鲁西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

1941年7月,任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

1942年10月,任冀鲁豫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

1943年11月,任中共冀鲁豫分局委员、民运部部长、组织部副部长。

1944年5月,任中共冀鲁豫工作委员会书记。

1945年10月,起任中共冀鲁豫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晋冀鲁豫军区第7纵队政治委员。

1947年8月,任第11纵队政治委员。

1949年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野战军第5兵团副政治委员。

南京解放后任南京市副市长。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委员、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共重庆市委第二书记和第一书记。

1952年8月,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党组书记。

1955年4月,任电机制造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1957年9月,任国家煤炭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1967年1月22日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

张霖之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家庭情况

妻子:李蕴华

后世纪念

1975年10月8日,煤炭工业部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为张霖之同志恢复名誉的报告》。

1975年10月28日下午,张霖之的骨灰安放仪式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举行。

1975年11月15日,煤炭部发出《关于为张霖之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通知,经查证,张霖之的历史是清楚的,所加罪名完全无中生有,应予平反,恢复名誉。

1979年1月24日,张霖之等8位同志的联合追悼大会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邓小平出席并主持追悼会。

1992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向张霖之家属颁发《革命烈士证书》。

人物评价

张霖之同志早年投身革命,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冀南创建发展党的组织,组织领导盐民斗争,参与并领导了著名的“冀南暴动”;抗日战争时期,他参与领导创建了冀鲁豫平原抗日根据地,为根据地的发展壮大做出了贡献,解放战争时期转战华东,进军大西南。新中国成立后,接管南京、重庆两市,1952年调北京参与组建新部的工作,先后任二机部、机电制部等部部长,1957年任煤炭部部长,并在此岗位工作十年,为新中国煤炭工业的创新与发展绘制蓝图,并多次表示要在他任内把中国建成进步第一产煤大国,在他任职十年中国的煤炭产量由世界第十三位跃居世界第三位,他为中国的煤炭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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