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1 20:59
《强制缔约制度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强制缔约制度研究》的研究意义、《强制缔约制度研究》的研究方法、合同自由与合同法的社会化、近代以前的合同法、近代合同法及其核心——合同自由、以合同自由为核心的近代合同法的形成、合同自由原则形成的理论基础、合同自由的范围、合同自由并未绝对化、现代合同法及其社会化趋势、近代合同法向现代合同法转变的原因、现代合同法社会化的主要表现、强制缔约的涵义、特征与本质、强制缔约的涵义与特征等等。
冉克平,男,1978年出生,湖北枝江市人。2000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先后于2004年和2007年获民商法硕士、博士学位。2007年7月,开始担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2009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近年来,已在《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等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目前主要研究民法总论、合同法与侵权责任法等。
导论
一、本书的研究意义
二、本书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 合同自由与合同法的社会化
第一节 近代以前的合同法
第二节 近代合同法及其核心——合同自由
一、以合同自由为核心的近代合同法的形成
二、合同自由原则形成的理论基础
三、合同自由的范围
四、合同自由并未绝对化
第三节 现代合同法及其社会化趋势
一、近代合同法向现代合同法转变的原因
二、现代合同法社会化的主要表现
第二章 强制缔约的涵义、特征与本质
第一节 强制缔约的涵义与特征
一、强制缔约制度适用的前提——债权合同关系
二、强制缔约涵义的界定
三、结论
第二节 强制缔约的本质
一、强制缔约限制的是当事人的缔约自由
二、缔约自由与人身自由权
第三章 强制缔约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国家干预经济的客观要求
一、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
二、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与垄断资本主义社会
三、国家干预经济的限度与经济自由主义
第二节 合同公正原则对合同自由原则的矫正
一、当事人缔约能力均衡性的破坏——从合同自由对合同公正的偏离
二、对当事人缔约能力失衡的强制干预——合同公正对合同自由的矫正
三、合同公正(正义)与合同自由
第三节 理论上争议的思考与评析
一、合同自由的命运——衰落、死亡还是再生?
二、是否出现“从契约到身份的反向运动”?
三、民法的本位是否己由权利本位转变为社会本位?
第四章 强制缔约的类型化与适用
第一节 强制缔约在理论上的分类与评析
一、强制缔约在理论上的分类
二、对上述主要分类的评析
第二节 强制缔约的主要类型及其适用
一、强制缔约的类型化之考察
二、强制缔约的主要类型及其适用
第三节 强制缔约的类推适用
一、强制缔约类推适用的意义
二、强制缔约类推适用的具体表现
第五章 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民事责任
第一节 违反强制缔约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之性质
一、强制缔约义务的性质
二、违反强制缔约义务所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
三、我国立法上强制缔约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应适用的法律规范与构成要件
第二节 强制缔约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与赔偿范围
一、强制缔约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
二、强制缔约义务人所应赔偿的范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