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创伤综合征

更新时间:2021-07-20 07:40

强奸引起的伤害多数时候是以心理伤害为主的,强奸或未遂强奸引起的心理上的伤害被学者称为“强奸创伤综合征”,这一术语是美国的一名护士A·W·伯吉斯和另一名社会学家L·L·霍姆斯特提出的。

定义

强奸创伤综合征的发展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称为急性期,第二个阶段称为重组期。

急性期

指一名妇女在刚被强奸后到几星期之内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被害妇女情绪非常不好。有的大哭大喊,有的表现出明显的恐惧、愤怒、焦虑和紧张,也有的被害人竭力压抑这些情绪而表现出麻木冷漠、行为呆滞迟缓。

恐惧

是最主要的情绪。她们在急性期间,一直处于恐惧之中。这里有现实的恐惧,如害怕怀孕、害怕残废、害怕染病、害怕被别人歧视等,也有非现实的恐惧,即没有现实理由的恐惧。

自责

也是普遍存在的情绪。她们会呆坐着,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责备自己。“我当时如果喊人就好了”,“如果反抗就好了”,“为什么当时那么傻,放着那么好的逃跑机会不跑呢?”“真不该那么晚了还出去,”……,甚至不合理地责备自己:“我那天真不应该去上班,不然不会遇上那歹徒”。或者反反复复地想:“我本应该这样做,就可以没事了”。

表面上看,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似乎是有益的,似乎可以增加女孩子的自卫知识,防止将来再被害。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在刚被害时,多想这些会增加悔恨、痛苦和内疚,使情绪更加低落。对被害妇女十分不利,吸取教训应该是在以后,在危机已经过去,创伤已稍稍愈合后才开始。

羞耻

往往也很强烈。被害妇女有时在告发前,先把自己全身拼命洗干净,仿佛想洗掉耻辱。这种举动,会使公安机关的取证带来困难。羞耻感还会引起精神恍惚。“坐在椅子上望着墙,墙上立刻出现自己被强奸的情景,还围了许多人在一边看”。

严重的自责和羞耻感有时会引起被害女孩子的自伤或自杀另一种情绪是强烈的愤怒。这种情绪反而不是最多的。一个人如果太恐惧了,就难以有愤怒情绪了。愤怒可以激发被害者去报案,这是其益处。但是很多时间它会使被害妇女不理智地采用非法手段报复。

自卑

往往是由于封建贞操观引起的,或是由于社会对被害妇女歧视引起的。不安全感几乎必然会存在。因为性攻击是无法预料的横祸。被害者平时有一套处世方法,感到自己能应付世界,而这一横祸却使她对此的信心完全破坏。有些被害者表现出紧张焦虑,而大多数人却主要是陷入抑郁之中一不吃不喝、不言不语、终日以泪洗面。

有些被害者表面看来比较平静,似乎她们已经很好地处理了自己的情绪。但是我们如果深入她们的内心,就会发现她们是在努力地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情绪表现出来。因为她们一旦放松了这种克制,就有可能一下子失去控制,坠入严重的情绪混乱之中。这种深埋在心中的痛苦,是随时会爆发的一座地下火山。

重组期

指急性期后的一段很长的时间,往往要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几十年。在重组期,被害少女的情绪平缓下来了,但是,仍旧有许多遗留下来的心理问题。

没有安全感

首先是她们有了一种难于消除的不安全感。她们变得十分谨小慎微,把自己的生活圈子缩得很小。性格显得孤僻和冷漠,而且常常变得很沉默。如果她在屋内被害,她会害怕呆在屋里。如果在室外被害,又可能会害怕上街。

她们还有可能害怕某些颜色或某种器物,原因是这种颜色或这个器物在强奸现场出现过。例如,某女孩子被强奸时面前有个酒瓶子,从此她害怕任何玻璃瓶、玻璃杯或者玻璃门。害怕性生活更是极常见的问题。

不信任他人

另外,她们对他人的信任也受到破坏。尤其是对男性,她们变得戒心重重。有些女孩子从此回避与男性的交往,厌恶追求她的男性。

还有些走向另一个极端,变得放荡。这两种反应看起来相反,而实质来源于同一内心中的观念:“男人是可恨的,不可信任的。”

损伤自信心

另一个被破坏较重的是她们的自我意识。信心受到严重的破坏。被害女孩子经过这次事变后,对自己的自我保护能力、独立生活能力都产生了严重的怀疑。她们对某个亲人可能会格外依赖。

自信心的损伤还会扩展到其他方面,使她产生“女孩子毕竟是个弱者”的观念.从而不再会奋发图强,失去了生命活力。

由于封建贞操观的影响,她们的自尊心也受到了严重打击。被害妇女认为自己“脏了”、“不纯洁了”、“不值钱了”,不配再有美好的婚姻和爱情了,从而影响到她的未来的家庭生活。

多数被强奸的女孩子,以后性格沉郁、退缩,但是也有一部分被强奸的女孩子产生了另一种变化。她们变得放荡、有攻击性,甚至会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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