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因

更新时间:2024-03-22 10:54

归因是指人们对他人或自己行为原因的推论过程。具体的说,就是观察者对他人的行为过程或自己的行为过程所进行的因果解释和推论。(归因指人们如何解释自己和他人行为的原因, 是人对影响或解释其行为的因素做出结论的一种认知过程(McCabe & Dutton, 1993)。自Heider (1958)提出归因概念和理论, 归因始终是社会心理学的热点研究领域。)

归因理论

关于知觉者推断和解释他人和自己行为原因的社会心理学理论。奥地利社会心理学家F.海德Heider在其1958年出版的《人际关系心理学》中首先提出归因理论。以后一些学者在此基础上陆续提出一些新理论,如B.维纳、L.Y.阿布拉姆森、H.H.凯利、E.E.琼斯等人。70年代归因研究成为美国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中心课题。

(1)海德的归因理论

海德重视对人知觉的研究,认为对人知觉的研究实质就是考察一般人处理有关他人和自己的信息的方式。一个观察者对被观察者行动为何如此感兴趣,他像一个“朴素心理学家”那样去寻求对行为的因果解释。在海德看来,行为的原因或者在于环境或者在于个人。如果在于环境,则行动者对其行为不负什么责任;如果在于个人,则行动者就要对其行为结果负责。环境原因如他人、奖惩、运气、工作难易等;个人原因如人格、动机、情绪、态度、能力、努力等。如一个学生考试不及格,可能由于个人原因:他不聪明、不努力等;也可能由于环境原因:课程太难、考试不合理等。海德关于环境与个人、外因与内因的归因理论成为后来归因研究的基础。他认为,对人知觉在人际交往上的作用就在于使观察者能预测和控制他人的行为。

(2)琼斯和戴维斯的相应推论理论

琼斯和K.E.戴维斯1965年提出的归因理论称为相应推论。这个理论主张,当人们进行个人归因时,就要从行为及其结果推导出行为的意图和动机。推导出的行为意图和动机与所观察到的行为及其结果相对应,即相应推论。一个人关于行为和行为原因所拥有的信息越多,他对该行为所作出的推论的对应性就越高。一个行为越是异乎寻常,则观察者对其原因推论的对应性就越大。

影响对应推论的因素主要有3个:①非共同性结果:指所选行动方案有不同于其他行动方案的特点。例如,一个人站起来,走去关上窗户,穿上毛衣,此时我们可以推断他感到凉了。单是关上窗户的行动也可能表示防止窗外噪音,而穿上毛衣这个非共同性结果就可以使人推断这个行动是由于凉。②社会期望:一个人表现出符合社会期望的行动时,我们很难推断他的真实态度。如一个参加晚会的人在离开时对主人说对晚会很感兴趣,这是符合社会期望的说法,从这个行动很难推断其真实态度。但是当一个人行为不符合社会期望或不为社会所公认时,该行为很可能与其真实态度相对应。如上述参加晚会的人在离开时对主人说晚会很糟糕,这是不符合社会期望的行为,它很可能反映出行动者的真实态度。③选择自由:如果我们知道某人从事某行动是自由选择的,我们便倾向于认为这个行为与某人的态度是对应的。如果不是自由选择的,则难于作出对应推论。

(3)凯利的三度理论

凯利在1973年提出,人们在归因过程中总是涉及三个方面的因素:①客观刺激物(存在);②行动者;③所处的关系或情境。这三个方面构成了一个协变的立体框架,所以称为三度理论。遵循的总原则是协变性原则。三因素的任何一个因素的归因都取决于行为的三个变量:一致性、一贯性和区别性。一致性,针对人,即其他人对同一刺激是否也做出与行为者相同的方式反应。一贯性,针对情境,即行动者是否在任何情境和任何时候对统一刺激做相同反应。区别性,针对客观刺激物,即行动者是否不对同类其他刺激做出相同反应。

(4)韦纳的成就归因理论

维纳及其同事在1972年发展了海德的归因理论。维纳认为,内因-外因方面只是归因判断的一个方面,还应当增加另一个方面,即暂时-稳定方面。这两个方面都是重要的,而且是彼此独立的。暂时-稳定方面在形成期望、预测未来的成败上至关重要。例如,如果我们认为甲工作做得出色是由于他的能力强或任务容易等稳定因素造成的,那么就可以期望,如果将来给予同样的任务他还会做得出色。如果我们认为其成功的原因是由于他心情好或机遇好等暂时因素造成的,那么就不会期望他将来还会做得出色。1979年,他又提出了另一个重要维度,即控制点。他认为,努力、注意、他人帮助等因素是受个人意志控制的,是可控因素;而能力、运气、心境等因素是不受人的意志控制的,是不可控因素。

(5)阿布拉姆森等的归因理论

阿布拉姆森、M.E.P.塞利格曼和T.D.提斯达尔等人于1978年进一步发展了维纳的理论。他们依据习得的无能为力的研究对失败的归因作了补充,提出了第3个方面,即普遍-特殊方面。如一个学生由于数学老师的偏见在数学考试上总是取不到好的分数,于是他放弃对数学的努力,这是习得的无能为力的表现。他的这种无能为力如果只表现在数学一门课程上就属于特殊方面,如果也扩散到其他课程上,则属于普遍方面。

归因三维度

归因是人类的一种普遍需要,每个人都有一套从其本身经验归纳出来的行为原因与其行为之间的联系的看法和观念。由海德(Heider)提出,最初仅包含一个维度,即控制点(locus of control)。

美国心理学家维纳(B.weiner)对行为结果的归因进行了系统探讨,并把归因分为三个维度:

外因,是指行为或事件发生的外部条件,包括背景、机遇、他人影响、工作任务难度。如果将行为原因归于外部条件,称之为外归因或情境归因。

综合归因:在许多情境中,行为与事件之发生并非由内因或外因单一因素引起,而兼有二者的影响,这种归因称之为综合归因。

在成败归因中,成功时,个体倾向于内归因,失败时,个体很少用个人特征来解释,而倾向于外归因。成功内归因有利于自我价值的确定,失败外归因,减少自己对失败的责任则是一种自我防卫。

在竞争条件下,个体倾向于把他人的成功外归因,从而减少他人成功对其带来的压力,如果他人失败了,则倾向被内归因。对他人的成败归因,个体均有明显的使自己处于有利位置,以保护自我价值,这种倾向叫动机性归因误差。

归因的主要原则

人们对他人的行为归因时主要遵循两个原则:

协变性原则。海德认为,人们通常认为,任何特定的行为都是由许多原因决定的。按照协变性的原则,应该在许多不同的条件下寻找特殊结果和特殊原因的联系。

打折扣原则。凯利认为,“某一特定原因在产生特定结果中的作用,假如有其他似是而非的原因也存在的话,应该打折扣”。也就是说,在有一种以上的原因可能起作用的情况下,我们的归因不要做得太自信,不要轻易把结果归因于某个特殊的原因。

影响因素

(1)社会视角的影响,由于人们在归因上的社会视角不同,因而对行为原因的解释也有明显的不同。

(2)自我价值保护,个体在归因过程中,对有自我卷入的事情的解释,带有明显的自我价值保护倾向,即归因向有利于自我价值确立的方向倾斜。

(3)时间因素。随着时间的流逝,归因越来越具有情境性,人们会将过去很久的事件解释为背景的原因,而不是行为主体、刺激客体的原因。

影响归因的因素还有能力高低,努力程度,任务难易,运气好坏,身心状态,外界环境等。

归因偏差

人们在对他人或自己的行为进行归因时,并不总是即合情理又和逻辑的,因此出现归因偏差。它包括认知性偏差、动机性偏差和性别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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