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因理论

更新时间:2024-04-21 11:25

归因理论(Attribution theory),在日常的社会交往中,人们为了有效地控制和适应环境,往往对发生于周围环境中的各种社会行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做出一定的解释,即认知整体在认知过程中,根据他人某种特定的人格特征或某种行为特点推论出其他未知的特点,以寻求各种特点之间的因果关系。

海德的朴素归因理论

1958年,海德(Fritz Heider)在他的著作《人际关系心理学》中,从通俗心理学(Naive psychology)的角度提出了归因理论,该理论主要解决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如何找出事件的原因。海德认为人有二种强烈的动机:一是形成对周围环境一贯性理解的需要;二是控制环境的需要。为了满足这两种需要,普通人必须要对他人的行为进行归因,并且经过归因来预测他人的行为,唯有如此才有可能满足“理解环境和控制环境”的需要。因此,普通人和心理学家一样,都试图解释行为并且从中发现因果关系,只是普通人的归因并没有什么科学方法,他们更多地依靠理解和内省。普通人的这种归因活动被海德称为朴素心理学,与之相应,海德也被称为朴素的心理学家。

海德认为事件的原因无外乎有两种: 一是内因,比如情绪、态度、人格、能力等;二是外因,比如外界压力、天气、情境等。一般人在解释别人的行为时,倾向于性格归因;在解释自己的行为时,倾向于情景归因。

海德还指出,在归因的时候,人们经常使用两个原则:一是共变原则(Principle of covariation),它是指某个特定的原因在许多不同的情境下和某个特定结果相联系,该原因不存在时,结果也不出现,我们就可以把结果归于该原因,这就是共变原则。比如一个人老是在考试前闹别扭、抱怨世界,其他时候却很愉快,我们就会把闹别扭和考试连在一起,把别扭归于考试而非人格。二是排除原则,它是指如果内外因某一方面的原因足以解释事件,我们就可以排除另一方面的归因。比如一个凶残的罪犯又杀了一个人,我们在对他的行为进行归因的时候就会排除外部归因,而归于他的本性等内在因素。

维纳的归因理论

1972年,维纳(B.Weiner)在海德归因理论与阿特金森(J.W.Atkinson)的成就动机理论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归因理论。维纳基本同意行为的原因分为内因和外因两种,他还提出一个新的维度,即把原因分为暂时的和稳定的两种。

三度归因理论

H.凯利提出的三度归因理论,又被称为多线索分析理论,或称共变归因理论,是凯利在吸收了海德的共变原则的基础上提出的。他认为,人们多是在不确定条件下进行归因的。人们从多种事件中积累信息,并且利用“共变原则”来解决不确定性的问题。凯利认为,人们在试图解释某人的行为时,可能用到三种形式的归因:归因于行为者,归因于客观刺激物(行为者对之做出反应的事件或他人),归因于行为者所处情境或关系。

对应推论理论(Correspondent Inference)

这个理论由Jones 和Davis 在1965年提出,此理论主张,当人们进行个人归因时,就要从行为及其结果推导出行为的意图和动机。一个人所拥有的信息越多,他对该行为所作出的推论的对应性就越高。一个行为越是异乎寻常,则观察者对其原因推论的对应性就越大。

归因者做原因归结时基于以下三个假设:①归因者假设行为发出者预先知道此行为的结果;②行为发出者有能力做出此类包含意向的行动;例如:A在晚宴上穿了一件定制款的礼服,B由于经济窘迫衣着一般,出于对A的嫉妒,她说:“您今天可是万众瞩目呀!”对A做出了讽刺。C在归因时假设B时有能力做出讽刺、嘲讽这样的动作;③动作发出者想要的就是这种结果。再如上面的例子中,当B说完话之后,A脸上有些挂不住,甚至生气。这个结果就是B想看到的。

态度。如一个参加晚会的人在离开时对主人说对晚会很感兴趣,这是符合社会期望的说法,从这个行动很难推断其真实态度。但是当一个人行为不符合社会期望或不为社会所公认时,该行为很可能与其真实态度相对应。如上述参加晚会的人在离开时对主人说晚会很糟糕,这是不符合社会期望的行为,它很可能反映出行动者的真实态度。③选择自由:如果我们知道某人从事某行动是自由选择的不是受到某种因素的强迫,我们便倾向于认为这个行为与某人的态度是对应的。如果不是自由选择的,则难于作出对应推论。

与此同时,归因者的个人参与度(personal involvement)也会影响到归因的结果。

韦纳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伯纳德·韦纳(B.Weiner,1974)认为,人们对行为成败原因的分析可归纳为以下六个原因:

能力,根据自己评估个人对该项工作是否胜任;

努力,个人反省检讨在工作过程中曾否尽力而为;

任务难度,凭个人经验判定该项任务的困难程度;

运气,个人自认为此次各种成败是否与运气有关;

身心状态,工作过程中个人当时身体及心情状况是否影响工作成效;

其他因素,个人自觉此次成败因素中,除上述五项外,尚有何其他事关人与事的影响因素(如别人帮助或评分不公等)。

以上六项因素作为一般人对成败归因的解释或类别,韦纳按各因素的性质,分别纳入以下三个向度之内:

1、控制点(因素源):指当事人自认影响其成败因素的来源,是以个人条件(内控),抑或来自外在环境(外控)。在此一向度上,能力、努力及身心状况三项属于内控,其他各项则属于外控。

2、稳定性:指当事人自认影响其成败的因素,在性质上是否稳定,是否在类似情境下具有一致性。在此一向度上,六因素中能力与工作难度两项是不致随情境改变的是比较稳定的。其他各项则均为不稳定者。

3、可控性:指当事人自认影响其成败的因素,在性质上是否能否由个人意愿所决定。在此一向度上,六因素中只有努力一项是可以凭个人意愿控制的,其他各项均非个人所能为力。

韦纳等人认为,我们对成功和失败的解释会对以后的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把考试失败归因为缺乏能力,那么以后的考试还会期望失败;如果把考试失败归因为运气不佳,那么以后的考试就不大可能期望失败。这两种不同的归因会对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

韦纳的归因理论的主要论点:

1、人的个性差异和成败经验等影响着他的归因。

2、人对前次成就的归因将会影响到他对下一次成就行为的期望、情绪和努力程度等。

3、个人的期望、情绪和努力程度对成就行为有很大的影响。

韦纳从个体的归因过程出发,探求个体对成败结果的归因与成就行为的关系,对影响行为结果的可觉察的原因特性、原因结构以及原因归因和情感的关系、情感反应的激励作用等都提出了创造性的见解。他认为每个人都力求解释自己的行为,分析其行为结果的原因。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一个人在分析其根由时,主要有三个维度与六个因素。三维度与六因素的结合见下表:

总结

上述这些归因理论都是继承海德的“朴素心理学家”的传统,把人看作是理性的,在归因上是进行因果分析的。事实上人在归因时并非总是按理性行事。D·卡内曼和A·特威斯基(1973)特别指出了这一点。他们不把人看成是“朴素心理学家”,而看成是认知经济学家,在归因上注意节约能量,走近路达到结论。卡内曼和特威斯基提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利用两种启发法进行推理判断:一是代表性启发法,二是可得性启发法。前者指人们在进行推理判断时往往选择有代表性的事例。如某地家庭都有6个孩子,多数是3男3女。问你这3男3女的出生顺序,男男男女女女和女男女男女男哪个可能性大。一般倾向于认为是后者。实际上这两种顺序有同样的可能性。因为3男3女的出生顺序有20种可能,其中类似前者的只有两个,其余18个都是混合型的,混合型有代表性。可得性启发法指易于进入头脑的信息往往被利用。如果问你班上哪个同学影响大,那么你首先想到的是那个人往往被认为影响大。可得性启发法可以解释归因上观察者和行动者的差别。对于行动者来说,情境是突出的,对于观察者来说,行动者是突出的。突出的东西容易被记住,从而容易回忆起来。这个例子也说明突出性影响归因,突出性使观察者倾向于个人归因,而行动者倾向于情境归因。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