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20:36
当事人诉讼是日本行政法中确认或者形成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处分或裁决的诉讼。这种诉讼与抗告诉讼有明显的区别,即:后者是针对公权力行使不服提起的,被告一定是行使公权力的行政机关,前者是把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作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后者是与民事诉讼完全不同的诉讼类型,前者则与通常的民事诉讼属于大体相同的类型。
行政案件诉讼法区别当事人诉讼的两种情况:(1)形式上的当事人诉讼,指在确认或者形成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处分或裁决的诉讼中,根据法令的规定把其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作为被告的情况。其实质也可以叫做争议处分或者裁决的效力的一种取消诉讼。(2)实质上的当事人诉讼。当事人诉讼,在法令上对起诉期间有规定时,其期限为不变期限。当事人诉讼在没有具体规定时准用取消诉讼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