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5 19:05
所谓形象工程,又称“首长工程”“献礼工程”或“政绩工程”,是指某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和利益,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不惜利用手中权力而搞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有可能为自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工程。
“形象工程”,又称为“首长工程”、“献礼工程”、“政绩工程”等,它主要是指一些地方党政领导怀着个人目的,在其所辖范围内,利用职权、脱离实际,大兴土木、大搞工程,为自己标榜政绩。形象工程不但浪费了大量政府投资和纳税人的血汗钱,而且有时还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众多人员伤亡,为害甚烈。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形象”的一般意义是指: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形状或姿态。因此,形象是能给人深刻印象的一个重要的外在表征。在现代社会交往中,“形象”常常被提到一个重要的高度予以注重。“形象”又常常被缀以“工程”二字,以突出塑造、经营、系统性等意味。
对于城市来说,优美的城市形象,犹如一张名片,它使投资者驻足,使城市管理者自豪。对单位形象、社区形象、市民形象、产品形象等等的则产生更多的的经济、社会、人文等的良好效益。但是“形象工程”(亦被称之为“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变成了少数官员作秀浮夸的代名词,使一个褒义词如今却变成了一个贬义词。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对1620人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97.5%的人表示自己身边存在形象工程,其中50.0%的人表示“很多”。除此之外,调查还显示出,群众普遍对“又高又大”的城市形象工程感到厌烦。
形象工程的产生原因有三点:
一是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一些官员成天想的是如何为自己脸上添光贴金,如何“多快好省”地为自己博得卓著的政绩,很少顾及当地社会经济文化、人民生活水平的均衡发展和市场的需求。
二是权力无限、缺乏制约。主要领导掌管着政府财政支配大权,缺乏民主决策的机制,缺乏公开监督的保障,具备搞“形象工程”的方便条件。
三是不科学的发展观,在以GDP为核心的片面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的引导下,一些人以为,只要把经济建设硬指标提上去,就容易出政绩。
要想杜绝“形象工程”,首先要治一治一些干部的“形象工程冲动症”。这是一个“疗心”的工作,也是一个治本的工作。说到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各地饱受批评的形象工程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纯好看的。一类是有实用价值但无法有效利用的;还有一类是大型文体活动。当然,纯好看的和文体活动也有自身价值,可以打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环境,吸引投资,但很多项目最后却仅落得浪费资源的评价。因此,在初衷的好坏之外,对于形象工程建设的系统分析、控制更为关键。
形象工程,不单是中国,世界其他各国和地区也有自己的形象工程,例如大肆建设的迪拜。客观的讲,很多现象工程在建成之后是有一定实用效果的,也是受百姓欢迎的。例如某些城市的河道改造,将自然河流改造成宽敞的公园;还有一些城市露天广场的建设,成为了夏天人们的避暑纳凉场所等等。因此应当区别对待某些确有效用的形象工程和群众真正厌烦的形象工程,而要建设真正群众不反感的形象工程。
首先,不应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大肆建设于民生无益,仅为花哨的工程,形象工程的建设应与经济发展同步,量力而行。如很多地区尚在贫困县行列,却巨额斥资修建大广场、大剧院等等,结果广场修好后无人问津、剧院建成后无人演出。其实原因很简单,在以农业人口为主,城镇居民较少,且居住分散的情况下,广场自然无用;并且居民收入尚低,不足以支持文化消费和业余时间消费。所以对于投入此类工程建设的财政应当进行适当的比例控制,地方政府在建设之前也应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有清醒的认识。
其次,对形象工程建设后的效果也是应当评估的,不仅建前要进行评估,建后也要评估。某些确有实用价值但无法有效利用的项目大多是在建设前没有进行科学评估造成的,如某地新建的大型图书馆,建成后才发现由于远离住宅区,读者稀少。而建后的评估,可以更好的避免此类形象工程的出现,并迫使决策者科学决策,改变拍脑袋做决定的情况发生。
再次,形象工程的建设、城市名片的打造要以群众的认可度、公众的认知度作为标尺。这一点上大多数地方政府都做的不好,常常是临到开工了,才发现遭到群众的抗议,不得不停工。还有某些地区大搞特搞一些大型演出和比赛,结果只是劳民伤财,在中央台新闻中惊鸿一瞥而已。如某地已多次举办的“农民歌会”,实际上所唱歌曲均不是农民喜闻乐见的,坐场观众也大多是公务员、学生和武警等,农民朋友更不会通过电视转播去看,这样的立意无疑就是失败的,没有考虑到群众的认可度。而要打造出群众欢迎的内容,就应当以人为本,真正去了解群众对城市哪方面的形象更认同,如果是品种繁多价格便宜的小吃,我们可以建小吃街,但要防止价格过高;如果是优美的自然环境,那我们就要避免在城市建设时破坏;如果是民众的朴实或当地群众特有的幽默感,我们也完全可以去拍摄反映群众生活的影视作品,这也可以算作出色的形象工程。
最后,形象工程也要防止一拥而上,重复建设。这一点“张北草原音乐节”可以算作突出案例,张北县在组织了第一次音乐节之后,不仅大大提升了其形象,也得到了宣传,收到了不错的效益。结果次年、再来年,周边县市蜂拥而上,大搞各自的草原音乐节,严重分流了人群不说,还使得人们审美疲劳,“草原音乐节”这张名片也因此沦落了。
综上,一个地区要搞形象工程,不仅初衷要好,还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才能把形象工程真正建成“有骨有肉”的工程,能代表城市形象的工程和受群众欢迎的工程。
官赏工程
地方官员的“路边工程”、“盆景工程”、“面子工程”,因其不切合实际、好大喜功、劳民伤财,群众戏称为“官赏工程”。细究起来,“官赏工程”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由官发起。兴办“官赏工程”的动议,不是来自群众的需求,而是来自官员的需要,软硬兼施迫使群众执行或接受。二是做给官看。小官不辞辛苦地建“官赏工程”,目的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政绩,好得到比自己大的官的赞赏,以邀功请赏,为自己的升迁与“钱途”作铺垫。
“官赏工程”并无实际功用。“官赏工程”的害处在于:一是占用了本来就不宽裕的地方财力、物力,使一些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被搁置一旁;二是助长了形式主义歪风,使一些地方官员争相向上级献媚;三是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四是许多都是短命工程,有些由于耗资巨大,投入跟不上,很容易出现“半拉子工程”。
创建滥害
许多“创建”活动已成为某些地方官员弄虚作假、追名逐利、搞“形象工程”的“重点项目”。比如不少市、县在大张旗鼓地开展多项“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过多过滥,主要的危害有:
损害群众利益。报载,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审查验收期间,河南省洛阳市驱赶商贩、刷墙遮羞、派人“盯梢暗访组”;焦作市不仅关闭了市内所有的中小饭店、报刊亭、中小理发店、浴室,某些路段的饭店还在一夜之间换了门脸。“创建”本是件好事,咋就变成了百业萧条、让老百姓饭吃不了、澡洗不了、店开不了呢?如此损害群众利益、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创建”活动有何意义?
有碍科学发展。“五城同创”,反映了一些官员追求“政绩”的狂热性和盲目性。这也“创建”,那也“创建”,顾此失彼,只抓眼前,不立足长远,热衷于短期行为,做表面文章,急功近利,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破坏了发展根基,见的是短效,留的是隐患。
助长形式主义。“创建”过多过滥,为“创建”而“创建”,一切为了应付检查验收,毫不隐讳地弄虚作假,编造假“软件资料”,建“遮丑墙”,搞“路边亮点”,确定“迎查路线”,跟踪检查组,“创建”成了“创伪”,蒙骗了上级,败坏了作风,失去了民心。
极易滋生腐败。一次次高酬金邀请专家指导,一次次到上面打通关系,一次次高规格接待评审组成员,甚至用公款向他们送礼、行贿,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