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痕迹

更新时间:2024-05-21 18:13

形象痕迹是遗留在承受客体上能够反映造型客体接触部外表结构形态的痕迹。如反映手掌乳突纹线花纹的手印;反映脚掌乳突花纹或鞋底花纹形象特征的脚印;反映工具器械形象特征的工具痕迹等。按承受体本身是否发生凸凹变化可分为立体痕迹和平面痕迹;按形成时造型体和承受体接触面是否相对滑动可分为静态痕迹和动态痕迹,按承受体表面发生的变化是在接触面范围以内或以外,可分为内部痕迹和外部痕迹。可利用其反映的造型体形象特征判断造型体种类,进行同一认定,为分析判断案件性质、发案时间、地点、犯罪手段和过程、罪犯人身特点等提供线索和依据。

形成的处分是设定、变更或消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权利等的处分。中国台湾行政€概念。为特定人设定新的权利能力称为设权处分。对已成就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权利加以变更的称为变更处分。就已存在的权利能力、权利或法律关系的全部或一部,使其永久或一时消灭的处分为剥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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