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丽

更新时间:2024-07-05 10:28

彭家丽(Angela Pang),1969年6月27日出生于中国香港,籍贯中国广东省三水(今佛山),中国香港女歌手、演员。

主要作品

参演电视剧

参演电影

音乐单曲

音乐专辑

荣誉成就

人物评价

我不适合娱乐圈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人要正面,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要亏待人,这是我家的家规。爸妈如此教导我们姊弟三人,我也一直秉承庭训,自觉做得还相当不错。十多年前,我参加歌唱比赛获奖,中学还没毕业,就投入了娱乐圈。但我不适合这个圈子。譬如有些事,我觉得很不公平;又有些事,我觉得与我做人的原则和父母的教训相违,让我如坐针毡,不愿意再在这圈子呆下去,盼改行做我能控制的事。于是有一天,我鼓起勇气对唱片公司负责人说:“我希望解约。”

毅然转行

那年,我有一首合唱曲得到不少奖,开始有点成绩,唱片销路也不错。虽然不是大红大紫,至少不算寂寂无闻。但我觉得这样已很满足,够了,可以急流勇退了。于是与公司解约,转行教唱歌。起初,我和朋友合作开学校,后来在家中个别授课。偶尔也接些登台表演,到中国内地、香港或其他地方演唱。转行后,有朋友见我说:“你不在娱乐圈里工作,人变得开心了。”原来他觉得,我以前在娱乐圈中愁眉苦脸。我想人要是入错行,心里会有多大压力啊!

被劫受伤

二OO四年二月一个晚上,我约了朋友谈事情。那朋友迟迟不来,只来电说要稍等一下。于是我和另一作伴的朋友就一直等到凌晨两点钟,才决定回家。先送朋友回去后,自己就步行回家。

快到家门时,忽然听到后面有急促的脚步声,然后“轰隆”一声,我眼前一黑,接著就是金星直冒。迷糊中,我觉得自己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后有一计程车经过,司机停下来问:“你受伤了吗?”那时我才知道自己刚才被劫匪重击头部,手提包已不翼而飞,幸而手中仍握著手机。司机问:“你有电话吗?有电话自己报警吧。”说罢驾车离去。我呆呆地拿着手机,良久才按下三个9字(999是香港警局报案电话)。随后致电朋友,请她到我家来。

救护车来到,女警替我包扎头部。当时我仍是眼冒金星。女警安慰我说:“不要怕,只流了一点血。”我以手掩头,蒙胧间看到手上全是鲜血,一滴滴地滴在地上。我摸摸脑部,已浮肿起来。救护车将我送到医院。我躺在床上等候缝针,耳中彷佛还听到鲜血滴在枕头上的响声。我在急诊室等候了好一段时间,血仍在流。

姊姊赶来看我,医生对她说,不用担心,可能只是皮外伤。若不流鼻血,便无大碍。怎料医生一走,我就流鼻血。姊姊立即请医生回来。医生说:“你留意吧,如她不呕吐,也无大碍。”可是鼻血越流越厉害,接着就呕吐,呕出一袋袋血水。医生说:“不能再等了,得立刻做电脑扫描,可能里面还有问题。”照过后,发觉外头骨与内头骨之间裂开,情况严重。医生说,如果外面有瘀血积着,令里面受压力,就会即时死亡。

不幸之幸

我的伤口约两吋长,缝针后痛得不能咀嚼,不能说话,否则痛彻心腑。当时我想,这次不幸之中,也有大幸,因我的骨头虽裂,却没有瘀血,小脑没有受伤,否则医生也回天乏术。我又想到那个计程车司机,虽然怕麻烦溜走,不替我报警;但是,因为他的停留,叫我报警,我才能获救。否则一直昏迷地躺在地上,必因流血过多及失去救治的机会而死。

我在医院住了一周,尚未痊愈,就央求医生让我出院。医生说要完全卧床休息,而且只能向一边侧卧。那时,我的头、颈、肩、手、身、脚都因侧卧而麻痹,不能转身,稍作移动就痛得要命,无法安睡,实在痛苦。我想:假如可以好起来,我将来要好好做人,做很多有意义的事,珍惜并享受每一天,多学几门技艺,多写几首歌。真后悔以前虚度时光。

我是罪人

我总想,只要我好好做人,生活平顺,就心满意足,不需要信上帝。所以一直坚拒福音。直到二〇〇四年五月,我才接受朋友邀请参加“艺人之家”的聚会。同年十一月接受耶稣的救恩。那天,我第一次参加九龙城浸信会的布道会。当时觉得听了几个月福音,是时候决志了。

其实在“艺人之家”的聚会中,我也曾几次想信耶稣。但因性格内向,不愿意走到台前,于是就在座位上默默跟牧师做祷告,只是每次祷告到一半,就被一句话卡住了,没有接受耶稣。那句话是:“我承认自己是罪人”。因我压根儿不觉得自己是罪人。基督徒们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事妨碍你信耶稣呢?”我答:“为什么说我是罪人呢?”他们向我解释,“罪”不光是杀人放火;说闲话、妒忌、撒谎、恨人,都是罪。上帝恨恶罪,我觉得也有道理。就这个标准来看,没有人没罪,我也不可能说自己无罪。基督徒朋友又说:“其实每个人都有犯罪,只是不愿意开口承认罢了。”我想我何尝不也是“心里相信”,却不愿意口里承认呢?那为什么要因口硬而失去福气呢?

明白罪的定义后,我就承认自己是罪人。《圣经》约翰福音八章1至11节的记载给我印象深刻。有一群人,把一个正行淫时被抓的妇人带到主耶稣跟前,希望耶稣定她的罪。耶稣却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后来那群人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离去。特别触动我心的,是“从老到少”这话。也就是说,那些人从年纪大,到年纪轻的,一个一个自知有罪。年纪大的,活得久些,罪也犯得更多,所以先走。我终于走过“我是罪人”这一关。应该信耶稣,接受他的救恩了。

那次,很多弟兄姊妹和我一同参加布道会。我决志信耶稣时,大家都高兴极了,互相报喜,像是什么喜事。弟兄姊妹又不停来电致贺。起初我不明白我一个人信耶稣,怎值得他们如此高兴;但我自己心里确也充满平安喜乐。后来我才明白,当一个人信主耶稣,获得救恩,天使都要为他欢喜;我们大家在地上互为肢体,当然也为对方欢喜。

幕前工作

信耶稣后,我对人生及对自己的看法都改变了。原来每个人、每个生命都是有价值的。人可以活得很有意义,我们可以为上帝而活。回想起来,真后悔十年前拒绝参加“艺人之家”的聚会。假如能早一点信耶稣,有上帝同在和引导,我的人生路必不会觉得那么难走。

从前我在娱乐圈总觉很孤单,因为我的价值观、世界观等都和其他人不同。参加“艺人之家”的聚会后,得到牧师鼓励,说基督徒艺人也应当敬业、乐业。由于艺人比较为人熟悉,有一点知名度,当我们为主耶稣做见证时,听众会比较留意,这样他们就有机会听到福音。我希望为主耶稣做点事,所以在二〇〇六年再签新经纪人时,就接一些幕前的工作。例如拍些香港电视台的剧集及登台等,希望有机会和观众见面。不过重投入娱乐圈,须有不少适应。例如年纪已不年轻,常演别人的妈妈、阿姨等配角。但是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更看重上帝的旨意。每一件为上帝而做的事都可以很有意义,也都可能被上帝使用。

追求成长

我信耶稣两年了,看见“艺人之家”的新来朋友,感受就像以前那些关心我的弟兄姊妹一样;他们一直带领我,陪伴我,为我守望,等候我决志,为我信耶稣而开心……我的角色和心情都跟以前很不同,深深明白圣经所说,要把福音一直传开去,信徒要主动将福音传给身边的人。

我实在很喜欢圣经的教导,尤其是以前父母怎样教导我们,现在研读圣经,耶稣也是这样教导我们。当然,上帝的教导更好,更完备得多,我很认同和接受。所以常对人说:“如果你爱看书,不妨买本圣经来看,认识我信的主耶稣基督。”

一年前,我参加教会的查经班,每人轮流负责带查经一次。当时想,我才信耶稣一年多,怎能领查经班?但弟兄姊妹都鼓励我,说准备时会有很大得著。于是我真的看很多书,预备很多资料,虽然带得不好,大家也很体谅,我也得到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

我更想向家人传福音。妈妈比我更早接触福音,去过教会。她甚至买过几个十字架给我们佩戴,家里又挂了些圣经字画。但她并不认识真理,也没参加聚会。她说,她上教堂那段日子,曾祷告过说:“如果这是真神,就叫我女儿信吧!”我果然信了耶稣。希望妈妈和家人都有一天也相信耶稣,接受最大的福气。

(余黄国凯采访、编辑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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