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更新时间:2022-04-24 00:21

彭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简称市商务投促局)是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成都市关于商务和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规章;牵头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商务和投资促进的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全市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投资促进发展战略、政策措施、专项规划,规范投资促进政策。

(二)负责拟订全市服务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统筹服务业投资促进工作;研究全市服务业发展运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推动社区服务业体系建设,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四)负责全市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研究提出发展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制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市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编制商品市场规划、商业布局规划和城乡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推进城乡一体的商贸流通和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按规定对商业特许经营、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职责范围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对外贸易工作;负责全市对外经贸交流合作,研究提出促进多双边(含区域合作)经贸合作对策建议;负责拟订鼓励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出口品牌打造,指导出口基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进口促进政策和管理措施。

(八)负责全市服务贸易工作,指导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市服务业扩大开放工作;负责境外投资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负责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工作。

(十)牵头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投资促进项目的备案,协调项目选址和流转工作;负责推进重大投资促进项目,规范招商引资秩序,督促相关项目落实;负责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健全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完善综合评价体系,分解下达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目标任务。

(十一)制定投资促进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厘清招商引资工作职责边界,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十二)负责招商引资网络建设,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收集、研判、跟踪;负责研究全市主导产业及国内外同类产业投资促进政策,研究国内外投资促进发展趋势,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

(十三)指导相关部门和产业功能区的投资促进工作和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十四)指导全市投资环境营销,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包装和推介。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商务重点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商务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对市场活动的微观干预,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公平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消费稳定增长;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统筹,创新产业生态圈招商理念,聚焦主导产业,整合优势资源,突出精准招商,提升招商引资效率和质量。

职责分工

1、在商贸流通市场的职责分工

市商务投促局负责制定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的行业发展;负责汽车销售(家用乘用)、特许经营的行业发展;负责制定餐饮业的发展规划,指导餐饮业、拍卖业的行业发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药品流通、汽车销售(家用乘用)、直销、餐饮业、酒类等市场经营主体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职责。

2、在集贸市场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商务投促局负责集贸市场的网点布局规划,负责指导集贸市场新建、改造工作。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实施集贸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做好集贸市场内外及临街的占道经营、环境卫生等工作;牵头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

市市场监管局对集贸市场举办主体及入场经营者商品质量和不正当竞争等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无照经营、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商品交易违法行为,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市经科信局负责集贸市场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市应急局负责集贸市场及周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负责属地集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集贸市场建设用地的选址、土地现状调查及集贸市场建设等相关工作。

3、与市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分工

按照《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4、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

按照《彭州市行政审批协作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组织人事、宣传信息、机构编制、财务、目标、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档案、机要、保密、文电、会务、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统筹全局信访维稳、统战武装、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牵头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服务业发展科。负责研究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运行情况,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规划布局和改革创新工作;牵头全市商贸服务业重大项目促建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服务,电子商务、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工作;指导相关会展活动;指导全市商业零售行业发展和品牌建设,推动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协调推动社区服务业体系建设。

(三)流通产业科。负责拟订全市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流通领域市场体系规划编制、建设标准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各类商品市场项目的论证、预审和听证;负责市场运行调控、监测、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特许经营、特殊流通、直销、拍卖行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和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指导全市连锁经营发展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除汽车)工作;负责家用乘用汽车销售和回收工作;负责国内商务领域合作,推动省内区域协同发展,支持全市优质产品和服务,拓展国内市场。

(四)外经外贸科。指导全市外贸企业商品外销及市场多元化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全市对外经贸合作,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拟订鼓励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做好对外贸易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开展涉外商贸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出口品牌打造,指导出口基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进口促进政策和管理措施;负责境外投资管理,指导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基金的组织管理;负责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涉外贸易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服务贸易发展工作。

(五)投资服务科。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拟订投资促进发展战略、政策措施、专项规划,规范投资促进政策,研究国家、省、成都市相关产业发展趋势和同类产业投资促进政策,提出相关建议;指导全市投资环境营销,招商项目包装和推介;制定投资促进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牵头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审核;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样本;牵头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权责审查;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正式文本备案管理;负责招商引资中介奖励政策的起草、修订和兑现;指导相关部门和产业功能区的投资促进工作和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六)项目管理科。负责全市重大投资促进项目信息汇总、分析备案、动态管理及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牵头统筹全市投资促进目标工作,落实投资促进目标任务;制定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及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统筹规范招商引资秩序、督促相关项目落实;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

行政编制

彭州市商务投促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正职6名、副职1名。

彭州市商务投促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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