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1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形成高李庄。
1953年,分设彭店子乡、易庄乡、大周庄乡、祁庄乡。
1958年,属东升人民公社。
1961年,析出,设彭店子人民公社。
1984年,复置彭店子乡。
2020年,撤销彭店子乡,设立彭店子镇。
2011年末,彭店子镇辖18个行政村:南丘、柏庄、易庄、粉子营、高李庄、崔李庄、霍庄、八里塔、祁庄、徐家沟、坨上、王孟庄、小邹庄、彭店子、富兴庄、八家寨、大周庄、杨家坡。
截至2021年10月,彭店子镇辖18个行政村:彭店子村、南丘村、柏庄村、易庄村、粉子营村、崔李庄村、高李庄村、霍庄村、八里塔村、王孟庄村、小邹庄村、富兴庄村、八家寨村、大周庄村、杨家坡村、徐家沟村、祁庄村、坨上村,镇人民政府驻彭店子村。
彭店子镇境内主要河道有东部的青龙河、西部的滦河。河流总长度27千米。
彭店子镇主要自然灾害有雹灾、旱灾、涝灾、风灾、霜冻、雷击等。
2011年,彭店子镇有耕地面积3.1万亩。
2011年末,彭店子镇总人口21725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6735人,城镇化率31%。另有流动人口1100人。总人口中,男性11465人,占52.8%;女性10260人,占47.2%。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1460人,占98.8%;有满、回等少数民族,共265人,占1.2%。2011年,人口出生率14.77‰,人口死亡率7.03‰,人口自然增长率7.7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16人。
2017年末,彭店子镇常住人口为22028人。
截至2018年末,彭店子镇户籍人口为23720人。
截至2020年末,彭店子镇户籍人口为23583人。
2011年,彭店子镇财政总收入4382.4万元,比上年增长12.3%。人均财政收入2017.2元,比上年增长11.4%。农民人均纯收入1.3万元,比上年增长24.1%。
2016年,彭店子镇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55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全部财政收入261万元,比上年增长0.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7万元,比上年增长7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83元,比上年增长2.1%。
2018年,彭店子镇有工业企业18个,其中规模以上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8个。
2020年,彭店子镇有工业企业6个,其中规模以上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7个。
2011年,彭店子镇实现农业总产值1.8亿元。比上年增长9.6%,实现农业增加值1358万元,占生产总值的5.7%。
彭店子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2万吨,人均552千克。主要经济作物有花生,2011年,产量1475吨。
截至2011年末,彭店子镇累计林地(不含片林)2293.7亩。
彭店子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为主。2011年,彭店子乡生猪饲养量5.2万头,年末存栏2.3万头;羊饲养量3321只,年末存栏5538只。
2011年,彭店子镇完成工业总产值20.8亿元,比上年增长20.2%,实现工业增加值20.6亿元,占生产总值的81.5%。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总产值18.8亿元,比上年增长36.8%。
2016年,彭店子镇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76亿元,比上年增长3%。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1家。
2011年末,彭店子镇集贸市场和迁卢路两侧商业用房3.5万平方米。2011年,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900万元。
2011年,彭店子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4580万元,比上年增长22.2%。
2011年末,彭店子镇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672人,专任教师22人;小学6所,在校生1286人,专任教师7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551人,专任教师5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末,彭店子镇有乡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8个;各类文化专业户15个;各类图书室19个,藏书10余万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84人。文化广场17个,健身路径17条,设乒乓球室、图书室和文体活动室等娱乐活动场室84间。2011年末,广播电视站1个,广播喇叭19只,通响率100%。有线电视入户4930户,入户率80.3%。
2011年末,彭店子镇有体育场地21处。10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78%。
2011年末,彭店子镇有卫生院1所,村卫生所6个。医务人员34人;病床15张。2011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9万人,参合率96%。
2011年,彭店子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18户,人数541人,支出81.4万元,比上年增长39%,月人均125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41人;农村医疗救助8人次,支出76.4万元,比上年增长18%;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100人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72人。居家养老服务站8个。全乡参保11987人。享受农村老年养老补贴3841人。
2016年,彭店子镇发放临时救济救助金7.27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4200元、救灾款物金额6.3万元,审批残疾人生活及护理补贴248人,发放残疾人慰问金2.96万元,发放低保金92.54万元、散养五保资金15.53万元,发放移民资金37.51万元。
2011年末,彭店子镇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32千米,乡村通邮率100%。固定电话用户2060户。
彭店子镇境内有102国道经过。
彭店子镇境内有迁安市文物保护单位八里塔汉代遗址和唐山市文物保护单位杨家坡新石器时代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