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6 20:16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彭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2019〕32号)和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彭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彭党办发〔2019〕10号),制定本规定。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彭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措施、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彭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
(二)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县教育督导工作,对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规范办学实施监督、指导;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组织开展评估、监测,并对本县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负责聘任责任督学及组织其培训工作。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承担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幼儿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四)负责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教育体育宣传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德育工作,指导学校统战和群团组织工作。
(五)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管理、考核评估、表彰奖励;负责全县学校德育工作及体卫艺教育、民族教育、家庭教育、国防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类教育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籍档案建设管理及相关证(册)发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课程开设、教材、教辅资料审定、征订。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学校机构编制、教师招聘录用、人员调配、教师资格认定、劳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及聘任、师德师风建设及人事档案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育工程项目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技术装备的规划、采购、配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及固定资产投资、争项目争资金、招商引资统计上报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工程项目筹建、管理、验收、数据统计、信息采集录入及档案等工作。
(九)负责教体系统教育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内部财务与资产核查工作。
(十)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学科管理与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师业务培训和成人学历(电大教育)提高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招生计划。
(十三)负责全县校园安全稳定、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及教体系统信访、普法、依法行政、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及妇女儿童工作;负责开展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信息资源及彭阳县教育网站的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及教育系统社会捐赠资助工作。
(十八)负责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体育事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全县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开展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社会体育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机要、文秘、文书档案、安全、保密、信息、财务、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督办工作。承担中共彭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及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招聘录用、人员调配等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劳动工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年度考核、表彰奖励、人事年报、人事档案管理、工会、计划生育及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
(三)教育股。负责教育事业及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指导基础教育学校德育、科普教育、校外教育和初中以下学段创新素养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查和考核。协助相关股室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制定各类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国防教育、家庭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生学籍建设、管理及相关证(册)的审定发放。负责全县学校德育、校园文化建设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资料审定、征订及作业本管理。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
(四)财务股。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基础建设投资,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统筹管理各类教育专项经费和教育援助资金。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控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管理,指导监督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核查工作。负责教育体育财会制度建设、财会人员管理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零星采购、维修和国有资产管理、核查工作。
教育体育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教体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
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