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3 00:45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是报考志愿种类。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由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志愿)”,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志愿)”中,考生还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省招办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是在录取过程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