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九思

更新时间:2023-08-30 22:29

徐九思(1495--1580年),字子慎,江西贵溪人,为明朝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五世臣。一生官职不高,但刚正廉洁,爱民如子。嘉靖十五年(1536年),徐九思年届四十,初任句容县(今属江苏)知县。当时官场积弊难清,贿赂横行,贪风尤盛,欺民的污吏得到姑息,受害的百姓却持冤难鸣。

徐九思爱民三字经

徐公常说:“勤则不隳,俭则不费,忍则不争”。“勤、俭、忍”这“三字经”为时人所称道。

徐九思经历

(约1042~约1074),字公谨,北宋福建崇安县(今武夷山市)人。北宋庆历二年(1042)进士,历任县尉和成都双流、邕州宣化、宣州南陵三县知县。后由赵抃、唐介共同推荐入判三司,因违背宰相王安石意旨,改任广州通判。元丰中(1081~1085)升迁广南东路转运判官,因奏请以东海香山岛设县一事,深受人民拥戴,蒙宋神宗召见,受到赞扬,有老成练达之称。唐介因议论张晓佑被贬谪莱州,徐九思送行诗云:“投荒万里岭南行,莫叩天阍诉不平;忠谠若教无窜逐,奸邪何计窃安荣;一封疏在铭周鼎,三黜高名重汉京;最是中宵雷激烈,为君特地发冤声。”仁宗闻讯后,即诏命唐介复职。徐九思著有《新丰集》、《性理字训》。王安石以徐九思非议新法,归附司马光,将他停职十多年。元祐初(1086~1087)复职,任江淮等路发运使。退休后寓居苏州,为世称“姑苏十老”之一

相关信息

徐九思的“勤”表现在勤于政务,勤于生产上。为了避免县吏们在公务中营私舞弊,许多公务他都亲自处理。为了平衡税赋徭役轻重,从调查实际情况,到分配任务,他都亲历亲为。审理案件时,除了自己全过程主持或监督以外,还实行“必命其人与亲识皆往”的措施,加强百姓的监督,避免冤狱。在做好督导指挥全县生产工作的同时,还亲自率领县吏到县衙所属大园圃中参加劳动,收获用于改善县吏们的生活,也能提高一点过往官员的招待水平,以此减少县衙供给,减轻百姓负担。

在“俭”的方面,他的居室中挂着一幅《青菜图》,其旁书有“为民父母不可不知其味,为吾赤子不可令有菜色。”要求自己“生平不嗜肉,惟啖菜”。朝廷规定地方粮薄上有一笔注明可供地方官开支的例金。当时地方官员以招待过路官员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交手段,利用公款宴请、送礼。这笔例金,徐九思却分文不取,后来自行规定取消了这笔开销。

徐九思的“忍”,是他告诫自己甘于清贫,不争名利,但是在百姓利益受到侵害时,则丝毫不忍,誓不与贪官污吏同流合污。有一次府里的属员来到句容县,照例索取贿赂,遭到徐公的严辞拒绝。属员借酒装疯,大闹公堂。徐九思命令将他们捆绑起来,打了一顿。遇到灾年,徐九思对乘灾渔利害民者也决不忍让,必将他们绳之以法。 徐九思一心忙于政务,不畏权贵,秉公办事,直言不讳。曾经因得罪府尹和中丞,被贬调离句容县。“父老乡亲数千拥而入见中丞,称公贤。”后经吏部尚书干预,才得以留任。升迁奉调入京后,仍以国家黎民为重。严嵩专权,徐公遭其党徒陷害罢官。回归故里后,他兴办义学,布施赈济,招抚流民,兴修水利,依然不改利民初衷。

评价

万历八年(1580年),徐九思85岁,溘然离去。句容百姓到徐九思祠前祭奠者逾万。这时距徐九思离开句容县已有36年,而当地百姓对他的爱戴却不减当年。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生在世,树立何种利益观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为“人”还是为“己”,就是利益观的核心所在。 徐九思,一位明朝官吏,在涉及自己利益时,做到了“勤、俭、忍”;对不良的官场习气,敢于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对抗。爱民胜于惜身惜官,难能可贵。祠前逾万祭奠者,就是他最好的考评。

北宋进士

徐九思(约1042~约1074),字公谨,北宋福建崇安县(今武夷山市)人。

北宋庆历二年(1042)进士,历任县尉和成都双流、邕州宣化、宣州南陵三县知县。后由赵抃、唐介共同推荐入判三司,因违背宰相王安石意旨,改任广州通判。元丰中(1081~1085)升迁广南东路转运判官,因奏请以东海香山岛设县一事,深受人民拥戴,蒙宋神宗召见,受到赞扬,有老成练达之称。唐介因议论张晓佑被贬谪莱州,徐九思送行诗云:“投荒万里岭南行,莫叩天阍诉不平;忠谠若教无窜逐,奸邪何计窃安荣;一封疏在铭周鼎,三黜高名重汉京;最是中宵雷激烈,为君特地发冤声。”仁宗闻讯后,即诏命唐介复职。徐九思著有《新丰集》、《性理字训》。王安石以徐九思非议新法,归附司马光,将他停职十多年。元祐初(1086~1087)复职,任江淮等路发运使。退休后寓居苏州,为世称“姑苏十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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