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21 23:34
徐发科,男,汉族,湖南益阳人,1964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三级警监。
1981年9月-1985年7月,在重庆市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八一级学习;
1985年7月-1989年1月,在湖南省公安厅政策法律研究室任科员;
1989年2月-1990年1月,任沅江市复兴乡人民政府乡长助理;
1990年2月-1990年10月,在湖南省公安厅政策法律研究室工作;
1990年11月-1993年5月,任湖南省公安厅政策法律研究室法制科副科长;
1993年6月-1994年6月,任湖南省公安厅政策法律研究室法制科科长;
1994年7月-1995年11月,任湖南省公安厅政策法律研究室副主任;
1995年12月-1996年3月,任湖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
1996年3月-1997年12月,任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8年1月-1999年5月,任湖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
1999年6月-2001年2月,担任湖南省公安厅副处级侦查员,并在湖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预审支队负责;
2001年3月-2005年12月,任湖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刑侦局副局长;
2006年1月-2009年3月,任湖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处长;
2009年4月起,历任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衡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湖南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湖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等职。
现任湖南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
2018年10月1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徐发科同志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