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1 10:29
徐州国际会展中心位于中国淮海食品城中心区,于2000年11月建成,总投资1.4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32469平方米,占地1.939公顷,可设标准展位600个。展馆设计独巨匠心,气势磅礴。展馆硬件设施先进,设有中央空调,馆内设有因特网(INTERNET)接入口方便快速地连接因特网信息高速公路。
徐州国际会展中心位于徐州市区的东南部,紧靠三环东路和104国道,在徐州新城区与老城区之间,于2000年10月建成,投资1.4亿元人民币,总面积14万 平方米,建筑面积32469平方米,广场占地6万余平方米,绿化面积3万余平方米,厅内可设标准展位600个。展馆设计独巨匠心,气势磅礴,设出入口九处。展馆内设有可容纳200人的会议厅及小型会议室、贵宾室;中央空调,因特网(internet)接入口一应俱全,客户可方便快速地连接因特网(internet)信息高速公路。是进行各种产品展览、展示、交易、销售,举办国内外各种大型经贸洽谈、新闻发布、技术交流等会议的理想场所。
350平方米,200个座位
100平方米,35个座位
承重:1000kg/㎡
层高:28m
1、展区规划设计和展位搭建,不得超出具体划定的相应功能区域,超出具体边界的违规搭建将被要求拆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主(承)办单位、展商、承建商自行承担。
2、展位搭建的设计须符合各相关专业技术准则的要求(如安全用电、消防、结构、给排水等)。
3、特装展位的总体结构限高7米(包括地台高度和悬挑造型等),于展厅内局部有天花顶板的区域搭建时限高4米。禁止任何超过此高度的搭建行为。
4、消防通道宽度主通道不得少于5米,次通道不得少于3米,展位搭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详见展馆规划定置图)
5、展位与展厅内出风口的水平距离应至少保持1.5米,不得遮挡、封闭出风口,影响其正常使用。如展位遮挡了出风口,必须在出风口对应位置开启与展馆空调出风口对等数量和大小的导风口。
6、不得损坏、污染或以其它方式破坏展馆的主体建筑及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不得在展馆内地面或墙体使用钉子、打桩等方式固定物件,不得在地面或墙体使用油脂、油漆、胶类等不易清除的材料,不得靠、压、拉、挂展馆的墙体、天花和各种专用设施设备(如管道、预埋件等),不得在展馆设施上私自吊挂结构性承重物。
7、搭建所用材料必须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如展位必须使用木材、纱网等易燃材料,在材料进场前必须对该类材料做好防火处理。木质材料须满涂防火涂料或表面粘贴防火面饰板,布料、纱网等纺织材料必须经防火水浸泡处理。该类材料是否合格,以材料在现场燃烧实验中,无明火产生为准。中心工作人员有权将达不到防火要求的材料清理出场。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未经防火处理的易燃材料。
8、搭建展位所使用的玻璃必须为钢化玻璃、夹胶玻璃等安全性能高的玻璃。承重玻璃以及用于制作门、窗、扇的活动玻璃和单块面积大于2平方米的玻璃均须进行钢化处理,承重装饰玻璃其厚度不得小于10毫米。其它用于装饰性用途、非承重用途的普通玻璃也必须保证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暴露的玻璃边角必须进行加工处理或加装保护装置,以免伤及人员。透明玻璃作为围护墙体的材料时,必须在正常视野范围内予以明显标示,以防人员误撞造成伤害。
9、搭建装修后形成锐角的硬物、地面上突出或低凹的装饰结构、拖放于地上的绳索或线缆、容易造成砸伤、撞伤的物品,在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高度或平面范围内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和醒目警示,以免意外伤人。
10、在展位内搭建楼梯、梯子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安全的要求,展位内应安装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扶手必须牢固,以防止人员滑跌。
11、在施工操作中,对未获批准、不符合技术规范或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它不安全因素的展位搭建,中心有权制止其施工行为,特装承建商和主场承建商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12、布展期间展位搭建单位不得私自揭开展馆地沟盖板,利用地沟作为本展位的走线路径,应在展位内自行解决走线路径。
13、撤展期间,特装承建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展位的特殊材料及垃圾清理出场,由主场承建商确认并退还押金;主场承建商应将其所负责展区内的所有垃圾及物品全部清理出场,并经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领取退还的展场清洁押金,否则中心有权不予退还。
14、展位施工单位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施工证件,在施工作业中,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有效的施工证件,并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管理。如不按要求佩带证件或不服从现场人员管理,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取消违章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资格。
15、展品及其它大宗物品运出展厅后,应当及时运离展馆范围,禁止在展馆范围内堆放。违反本规定造成堵塞的物品,将被强制清走,违反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16、因参展商、承建商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展馆将按事故严重程度,根据《展位安全保证金扣除标准》扣除参展商一定数额的展位安全保证金。
17、参展商、承建商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展位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18、所有在馆内进行的展装业务必须经中心认可。
1、进场施工的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中心安全检查人员将不定时抽查原件,对无证操作者保留停止其继续施工的权利。
2、承建商申报的电源接驳,必须由中心授权的专业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接驳;如有私自接驳或私下交易的,经核查属实的,中心将给予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严厉处罚。
3、承建商或参展商在展位搭建时,必须预留出中心指定的配电箱接口位置,以便于电源接驳和紧急抢修。
4、参展商及承建商必须使用安全合格、符合国家标准(GB)的电气材料,如电缆、开关和灯具等;电力设备、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工程安装标准》中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5、标准展位之间的电源连接线不允许跨通道敷设,特殊情况跨过通道时,安装高度必须超过3米以上,且有铝柱或铝条做为依托;电缆线穿过公共通道必须加盖防护板、贴上警示胶带。
6、严禁在未做防火处理或未做隔离保护的易燃物体上安装灯具等用电设备,展位内安装的射灯,其灯头与装饰物距离不得少于0.3米,且须采用安全可靠的保护措施。金卤灯等发热灯具与易燃物之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
7、所有开关接口和线路接头处必须连接牢靠,使用国家标准的接线盒(箱)接驳。
8、380V动力电源做为三相四线制非动力电源使用时,必须调整好三相负载,应尽量保持三相平衡;所有电气设备均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或接零措施。
9、所有开关及电缆的负荷承载,应控制在标称设计容量的80%以内。
10、室外安装增加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线路及开关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防雨和接地措施,同时做上警示标识。
11、不得移动和破坏展馆内已固定的电力和照明设备和设施。
徐州国际会展中心位于徐州市区的东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