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2-03-26 21:56

徐州市旅游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精神,市旅游局由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旅游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 拟定全市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国民休闲旅游计划;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三﹚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参与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立项审核工作;负责我市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旅游设施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指导全市重大旅游项目招商的推进工作。

﹙四﹚ 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形象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协调组织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工作。

﹙五﹚ 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港澳台旅游的政策法规,组织对港澳台旅游市场的推广工作。

﹙六﹚ 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受理旅游质量投诉;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贯彻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七﹚ 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 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提升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平台。

﹙九﹚ 拟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考试工作。

﹙十﹚ 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徐州市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接待、后勤、财务等工作;承担市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

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国民休闲旅游计划,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报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承担旅游统计工作;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提升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功能。

(三)旅游促进处 承办旅游市场开发计划的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商品的研发、设计和推广;组织开展我市旅游事业的对外宣传和合作交流工作;协调组织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旅游文化活动;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港澳台旅游的政策法规,组织对港澳台旅游市场的推广工作。

(四)质量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组织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助指导市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五)人事教育处

负责本部门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干部培训及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工作;负责本部门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人员编制

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局长(书记)1名,副局长2 名;正副处长(主任)11名(含负责行政许可服务管理工作专职副处长1名),其中正处长5名。

领导分工

雒永信:局长。主持局机关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颜廷峰:党组书记。主持局机关党的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监察室、规划发展处,旅游信息中心。

董玉舫: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质量管理处、旅游监察大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分管徐州市旅游业协会。

侯玉忠: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旅游促进处。

李忠良:副局长、党组成员。新沂市担任扶贫副市长,暂不参与分工。

杨永福:副调研员。负责信访与综治工作;负责改制及相关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配好分管领导抓好规划发展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栗冠彬:副调研员。分管人事教育处,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机关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协调落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