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15 21:10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水利局,挂市水务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水利、水务(以下均简称水利)工作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制定全市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市范围内的河流、湖泊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指导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并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涉水违法事件,协调水事、边界纠纷;根据权限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有关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供水、污水处理价格;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利管理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建议;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含城市供排水管网和截污管网及相关窨井盖)建设、质量监督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七)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乡镇供排水、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规划编制、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科技及信息化工作;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九)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市区防洪排涝等工作。
(十)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流域和区域骨干河道、湖泊、水库治理与开发,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卜凡敬同志
主持市水利局、南水北调办党政全面工作;
负责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办公室方面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办公室;
联系黄河北闸、北坝所、刘山管理处、刘山南站。
二、吴修勤同志
负责党务、群团、信访、统战、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改制和行政许可方面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团委、妇委会、水利学会;
协助分管组织人事处、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大庙站、单集站。
三、刘刚同志
负责城区供水、政策法规、水政监察方面工作;
分管农水处、政法处;
联系水政支队、首创水务公司、同创公司、康宏公司。
四、刘民同志
负责防汛防旱、市区排水、工程管理、水库移民和南水北调工程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工管处、移民办、南调处;
联系郑集站、市区泵站、奎河闸站、段西泵站、丁万河、解台项目部、刘山项目部。
五、周兴同志
主持南水北调办常务工作;
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设计、咨询(监理)方面工作;
分管基本建设处、重点办;
联系设计院、彭佳公司、咨询中心(监理中心)刘集地涵、华沂所、蔺家坝。
六、张元岭同志
负责水利规划计划、水资源、污水处理、水利投融资方面工作;
分管规划计划处、水资源处、总工办;
协助分管财务工作;
联系新水公司、城区水资源处、污水处理厂、排水监测站、民源公司、自来水总公司。
七、苏义同志
负责工会、行政后勤方面工作;
分管工会、后勤中心(信访办);
配合吴修勤同志抓政工工作;
联系解台闸、解台站、刘集闸站。
八、王文劲同志
负责农村水利建设、水利科研、水利科技、节水灌溉和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分管农村水利处、科技与安全处;
联系水科所(徐州试验站、睢宁试验站)、节水基地、物资公司、不牢河。
九、汤玖玲同志
负责南水北调截污导流工程建设、管理、水费征收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配合吴修勤同志抓政工工作;
联系水费所、大龙湖、截污导流养护处。
十、蒋荣清同志
负责水利经济、云龙湖周边单位管理和涉及城市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水经办(城管办);
协助分管水资源处;
联系黄河风景管理处、滨湖公园、游乐中心、养殖场、水库所、别有洞天。
十一、石炳武同志
负责防办室及水环境改善工作;
协助刘民同志分管防汛防旱、市区排水工作;
联系排水管网管理处、抗排队(水利储运站)。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市水务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宣传、信访、接待、后勤、保密等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二)规划计划处
组织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流域(区域)水利规划、市区供排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市级、县级边界水利规划协调;承担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实施;承担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拟订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承担水利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有关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监督和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四)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组织落实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有关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利行业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工作;承担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功能区划定,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
(五)基本建设处
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及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和验收工作。
(六)农村水利处(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和农村水利服务体系的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灌区管理、节水灌溉、乡镇供水、小水电、农田水利建设、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并公告;承担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七)科技与安全处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工作;指导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八)财务审计处
承担市级水利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与内部审计管理工作。
(九)供排水处
承担城市供排水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供排水规划;依法承担市区供排水设施的相关审批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供水、排水工作。
(十)工程管理处
指导全市各类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承担全市各类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加固改造方案审批并监督实施;承担市管工程维修养护和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工作;承担河道(湖)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一)水库移民扶持办公室
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区和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移民拆迁安置补偿和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规划的实施、监督。
(十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党建和指导直属单位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