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3 15:02
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贾汪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委发〔2010〕35号)和《中共贾汪区委、贾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贾汪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贾发〔2010〕32号)有关精神,贾汪区文化教育体育局更名为贾汪区教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和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
2、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
3、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审批区属职业技术学校专业的设置、办班及招生计划;负责成人高校办学站(点)设置的备案;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重点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主管全区教师队伍工作,依法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等管理职能;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选拔、考核、任免有关学校的领导干部。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研究提出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规划、指导、组织自学考试及扫除文盲工作。
6、规划、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协调学校承担的国家、省、市、区教育科研项目的实施;指导学校科研基地、实验室的发展建设。领导、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7、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负责语言文字的推广、教育、考核、使用等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保卫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级教育工会的工作。
9、承办区政府、市教育局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科)
承担局机关会务、政务和事务,负责拟定年度、月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起草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负责文件、电话、电报的运转和管理;承担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卫、保密、年报、信息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调与兄弟县、区的教育协作;负责局机关文印、办公用品的采购与发放、调剂、固定资产登记、汽车管理和生活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本系统的统战工作;指导并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二)组织人事科
承担指导本系统党组织建设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和考察;承担直属党组织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指导全区中小学组织人事工作;承办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担本系统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评优评先、中小学特级教师的评选与推荐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拟定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及教师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职工的退休、退职、技术职务评审、工人等级考核、教龄、工龄审查、人事档案管理以及教师培训等工作;承担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牵头负责局属单位“三责联审”工作;做好党员年报、工资年报、人事年报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系统更新工作;承办支教工作;承担师范类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人员出国(境)的审查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财务科
参与制定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编制教育事业统计年报;负责管理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整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政策和学生收费政策;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决算和基建投资计划;负责生均公用经费、住宿生补助、职高学生生活补助、教学装备配置等工作;承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承办财务人员学习、财务检查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和教育机构的财务和收费等工作;负责助学贷款工作。
(四)审计科
会同有关部门和科室做好“三责联审”组织与审查工作;承办对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有关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对有关人员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基础教育科
承办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承担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指导全区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和执行教学计划,组织指导全区学校教材的选定、管理和校本教材开发工作;指导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承担全区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教育现代化及教育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普通中学申报、验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以及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教育现代化示范初中、实验小学、省标准幼儿园、示范性特教学校的创建工作;指导中小学的信息技术教育和图书阅览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劳技劳动、人口、环保、安全等各种渗透教育等工作;统筹管理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拟定全区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体育、健康教育、学生体育中考等工作,负责制定学校体育竞赛计划,组织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比赛;负责德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承担全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含成人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承办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发展规划,以及中等职业教育的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少儿艺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区终身教育实验,指导职工教育、农民教育、社区教育和劳动力输出;负责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机构的设置审批、变更与撤销工作。
(七)法制安全科
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组织协调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牵头承办教育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卫生工作、学校治安、安全保卫、、相关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并指导学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承办伤亡事故、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及偶发事件处置工作; 督促、协调有关科室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责任;负责分析和研究学校安全形势,承办相应的安全与卫生管理措施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法制教育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制、卫生培训;负责对各学校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拟定安全教育、综合治理、卫生工作先进典型。
(八)基建与后勤管理科
负责学校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居民小区学校配套等工作;编制学校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协调学校校园规划、校舍建设规划等工作;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建设选址、设计方案初审、园林绿化方案的审查等工作;指导各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地质勘探、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及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协助项目学校办理相关报建、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等手续;负责工程预结算审核,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程审计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进度、工期及投资控制的管理,指导项目学校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归档等工作;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区校舍等基础设施的经常性检查、检测、鉴定及维修加固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和总务后勤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和校园经济管理和帮扶工作;负责引进新项目建设,创办实体,拓展勤工俭学发展空间。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