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3 15:59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是徐州市铜山区政府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统领全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具体指导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二)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中小学校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学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所属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定我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四)组织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五)组织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六)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组织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统筹指导社会教育、继续教育。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职业指导工作。
(十)组织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等学校招生政策,会同区有关部门编制中等教育招生计划。
(十三)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区中小学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审慎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规范事前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根据法律法规、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执法人员管理、培训、队伍建设等,规范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和事务;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接待、后勤、安全、信息化等工作;协调与外区的教育协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党委办公室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承办局机关中层及中小学领导干部的选拔、培训和管理;承担教育系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和考察;指导教育系统统战工作;指导学校群团工作和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计划与建设科(安全稳定科)。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全区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编制全区中小学校基建维修投资计划并实施,指导、协调学校校园规划、基本建设等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总务后勤的管理工作;负责基建、维修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安全稳定科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三)基础教育科。指导学校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令、法规和推进教育改革、素质教育、科研项目工作,协调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推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牵头组织编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统筹全区基础教育年度招生及初中生物、地理两科的会考工作;协调全区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普通高中星级创建工作;负责统筹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常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课程计划,积极推进地方课程建设及课程改革,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普通中小学开展劳技、人口、环境、安全等各种渗透教育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课程基地建设,语言文字及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人民武装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及特色学校评定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国防教育、双拥工作。
(四)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政策法规科)。统筹管理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负责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教材建设和招生计划的审核;承担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开展职业指导工作。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区级职教发展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绩效评价;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拟订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终身教育、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抓好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及成教干部的岗位培训。政策法规科全面指导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行政执法与监督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
(五)审计科。承担中小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中小学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校办企业基建和维修工程、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负责对教育系统在财经活动中的重要事项开展审计调查;对中小学费用使用进行监督。
(六)人事科。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教师教育工作和教师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实施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指导中小学人事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以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分配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特级教师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教师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七)财务科。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财务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定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省、市、区下达的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学生收费规定;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和管理各学校的财务工作,做到增收节支;统筹安排学校设备的配置,管理国有资产;指导城市教育费附加的使用;负责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收费和财务工作;做好局机关工资审批、设备购置、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中小学财务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培训财务人员,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铜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委办﹝2019﹞22号)设立铜山区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长(主任)10名。办公室核定编制3名,计划与建设科核定编制3名,基础教育科核定编制3名,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核定编制3名,审计科核定编制3名,人事科核定编制3名,财务科核定编制3名。
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区教育局行政权力事项按《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规定执行,在《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或行使行政权力。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