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2 14:30
徐祥民,又名徐进,男,汉族,1958年11月出生,山东汶上人,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蓝色文明与绿色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者”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在吉林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在山东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博士学位,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法政学院院长、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现任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蓝色文明与绿色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徐祥民教授在法学研究的多个领域都有理论建树,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史学、宪法学。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他在这个领域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环境法学基本范畴和理论体系研究、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保护法和国际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等等。
《中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研究》(独著)、《古代刑罚与刑具》(独著)、《文化基础与道路选择——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层思考》(独著)、《政体学说史》(合著)、《海洋环境的法律保护研究》(合著)、《运行的宪法》、《人天关系和谐与环境保护法的完善》、《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研究》等学术著作20余部。
主编《诉讼法学词典》一部,“普通高等学校精编法学教材”(20卷)、“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核心课教材”(16卷)各一套和其他教材多部,担任《中国环境法学评论》主编、《中国环境法制建设发展报告》(蓝皮书)主编。
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文史哲》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二百余篇,论文多次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
多次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课题和其他省部级研究项目、联合国发展组织(UNDP)委托的科研项目等。
获得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一项,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三项、二等奖二项,其它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多项。
1999年获得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2000年被聘为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评审委员;
2002年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03年被评为山东省(首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称号;
2005年获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2011年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名师、青岛市资深专家。
2012年被聘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兼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