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2 17:54
徐秉义(1633年-1711年),原名与仪,字彦和,号果亭,昆山(今江苏省昆山县)人,顾炎武外甥,徐乾学弟,徐元文之兄,中国清朝官员。
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癸丑科一甲三名进士(探花),授编修,选右中允。官至吏部侍郎,时人评为“文行兼优”。后与刑部侍郎绥色克同赴陕西,审理粮盐道受贿案,拟罪失当,贬詹事。后擢内阁学士。
康熙十四年(1675年),徐秉义典试浙江,一时知名之士几乎全被选拔完了。秋,徐秉义以史馆纂修被征召入京,授左中允。此后,徐元文任日讲起居注官,教习庶吉士。徐秉义参与馆选。作为教司,考虑以兄拜弟不合礼教,而不拜教司不合王法。徐元文上疏辞去职务,康熙帝不答应。特免去徐秉义教司,此事才得以了结。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四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许三礼弹劾徐乾学结党营私,争权夺利,并纵容子侄贪赃受贿,广占田产。但对徐秉义,许三礼则说他“文行兼优”,向朝廷恳切举荐,希望能够加以重用。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三月三日,徐秉义与钱陆灿、孙旸、盛符升、徐乾学、尤侗、何棒、黄与坚、王日藻、许缵曾、周金然、秦松龄等十一位老耆聚饮修禊于遂园,宫廷画家禹之鼎绘《逐园耆年楔饮图》。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擢少詹事,日讲起居住官。康熙三十八年,升任詹事。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任殿试读卷官。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出任顺天乡试主考官。后,徐秉义告假还乡。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圣祖南巡时,徐秉义陪同游园,御赐“恭谨老成”匾。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卒。
康熙十二年,徐秉义中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徐秉义与兄长徐乾学、徐元文被人称作“昆山三徐”、“同胞三鼎甲”,斋号“集义居”。他的长兄徐乾学是康熙庚戌科探花,他的弟弟徐元文是顺治己亥科状元。他们的母亲对他们教育非常严格。读书背诵总是到夜半,从不放松。到他们都成了国家栋梁时,也总是提醒他们谨慎行事,出以公心,认真选拔有识的寒门人才等。徐家的女婿申菽饰也是江南省考解元。一门之中这么多人在朝为官,又都是出类拔萃的人才,三百年清朝之中没有可与之相比的。传说,徐秉义的父亲在明朝兵乱时,曾将数十妇孺藏于隐蔽处,以火烧宅子骗走乱兵,说“被救之人已烧死”,使数十名妇女、儿童性命得免杀害,当时人称徐家有德。
康熙十四年,徐秉义典试浙江,一时知名之士几乎全被选拔完了。秋,徐秉义以史馆纂修被征召入京,授左中允。此后,徐元文任日讲起居注官,教习庶吉士。徐秉义参与馆选。作为教司,考虑以兄拜弟不合礼教,而不拜教司不合王法。徐元文上疏辞去职务,康熙帝不答应。特免去徐秉义教司,此事才得以了结。康熙二十二年,拟纂修《一统志》,康熙帝说此事必定得徐家兄弟干了,徐秉义参与其中。而后,他出任《大清一统志》总裁官。升侍讲,累官至詹事府右中允。康熙三十六年,擢少詹事,日讲起居住官。康熙三十八年,升任詹事。康熙三十九年,任殿试读卷官。后授任《明史》总裁官。几经升迁任吏部侍郎。过年以后,徐秉义因与刑部侍郎绥色克一起在审理盐道黄明受贿案时,拟定罪不对,而降级,调任詹事府詹事。又赶上朝考翰林詹事,他应试的《万寿无疆赋》,名列第一,例当升职。在职期间,历官升至内阁学士、吏部侍郎。康熙四十一年出任顺天乡试主考官。最后,徐秉义告假还乡。康熙四十三年秋,回到老家。第二年开春,康熙帝南巡时,他陪同登玉峰,游徐乾学家的遂园。康熙帝亲笔书写“恭谨老成”的榜额赏赐给徐秉义,对他一生作了肯定。从此他杜门却扫,购求古籍,供稿本抄录。常与黄宗熙、万斯同等切磋。徐秉义死于康熙五十年。
徐秉义享有文名,一时誉满京城。他天生的老实持重,专心攻读举子事务,阐发经传微言精旨。徐秉义博览群书,即使退居山林,但他所记下的只言片语,必定要求合于经史。他高风亮节,朝野上下共闻。所著诗稿,高雅幽洁,纤尘不染。康熙年间,朝中高士在评价昆山三徐时称:“公肃(指徐元文)仁人君子,健庵(指徐乾学)大人君子,果亭(徐秉义之号)正人君子。”埠有《易经识解》五卷、《培林堂书目》及《耘圃培林堂代言集》等。
辞官后居于家中,杜门购求古书,以校雠编次图书为业,藏书处名为“培林堂”,与兄徐乾学互通佳本名抄,或借书抄录。仿《传是楼书目》,编撰有《培林堂书目》,著录图书600余种(一说为3 300种),其中有宋代精椠数种,元刊明本较多,清人名家影抄本、稿本10多种。主张藏以致用,认为收藏是为了做学问时备查,“学问不在多积书,然书可以备查考;书亦不必皆宋版,然宋版可以资校对”。著有《耘圃培林堂代言集》、《经学拾余》。
著有《明末忠烈纪实》,书中所收因抗清而死的义烈近三百人。徐秉义在撰写此书过程中,与黄宗羲、钱澄之、万斯同、胡渭等人讨论经史,广搜博采,而成此书。另著《耘圃培林堂代言集》。
【秋日送黄仙裳南归】
长安松下读书人,皂帽萧然迥出尘。暂傍香台寻胜侣,却乘秋水问归津。
诗传摩诘真如画,豪拟元龙未觉贫。犹记高楼吟啸处,十年迢递海陵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