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7 11:14
循环包销便利出现于1982年,是票据发行便利(NIF)允许融资额度在约定的时期 内循环使用,更便于以短接长,将短期资金延期为中期资金的金融工具。
票据发行便利,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中期授信承诺。根据这种承诺,受信人(票据发行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发行短期票据,而授信人(包销银行)则需要承担已承诺的授信额度内的票据包买或给予备用信贷,以便使票据发行工作能顺利地完成,筹措到必要的资金。
循环包销便利在划分包销功能和分配功能方面,与票据发行便利不同,牵头人作为代理人只起独家出售的作用,并负责出售所发行的任何票据,包销人承购没有销出去的票据或提供同等数额的贷款。这种票据由牵头人出售,包销人没有把握保证取得并出售任何票据;这种票据也不必在证券 交易所注册,购买者多为欧洲和日本的银行,借款者以预定的利率或低于这个利率发行短期可转让的本票,由银行担任安排人,负责销售并提供担保。这是一种中期展期贷款承诺。循环包销便利的展期信用额度部分,由银行安排人协调,把参与贷款部分出售给一组银行。这种银行称为展期信用银行,展期信用银行可作为投标小组投标,但没有义务一定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