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31 19:26
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注音】xúnhuánjīngjìfāzhǎnguīhuà
【释义】是规定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等指标的规划,包括规划目标、适用范围、主要内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在2008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