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2 22:04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刑法典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于1975年1月1日颁行。现行刑法典。全文3M条,分总则、分则两编。总则5章,规定了适用范围、犯罪、行为的后果、亲告和时效。分则28章,规定了各种具体罪行和法定刑。法典对各种犯罪行为规定详细,不仅罪行种类较全,而且在每一罪行中又规定了不同情节下法院应采取的措施。
主要特点有:(1)采取报应刑与矫正刑相结合的量刑办法;(2)实行多种形式的保安与矫正措施;(3)废除死刑;(4)无期徒刑仅限于个别犯罪(如发动或准备侵略战争、谋杀、以灭绝种族为目的而杀人);(5)严格限制适用短期自由刑(6个月以下),代之以罚金;(6)实行“日数罚金制”,即在刑法分则各条中只规定处罚金而不定数额,罚金数额由法院根据罪行和被告经济情况,在法定幅度内判决被告应处若干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