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令

更新时间:2023-08-30 21:30

最早于永仁五年(1297)镰仓幕府出于救济御家人的目的而发布的法令。

目的

起先是为了免除因战乱和生活奢靡造成的御家人的财务亏空,保证作为幕府根基的御家人的经济能力能够有效组织拱卫幕府的军队和辅助幕府行政。下级武士能有效受到幕府征召,目付和奉行众能有效辅助幕府行政。

此后各个幕府为巩固统治,曾多次颁布德政令,大体一样,都是围绕令御家人对商人的土地交易无效和解除债务,对象延展到农民等下层阶级。

对象

最早德政令是为了解决御家人(下级武士)的生活困境的,到了后来,农民等下层阶级生活日益困难,他们以迫使幕府颁布针对农民的德政令为目的,不断爆发“一揆”(农民暴动)。所以到了稍后,德政令的对象也延伸到了农民等下层阶级。

德政暴动

日本室町幕府时期农民以争取“德政”(废除债权债务关系)为主要目标的斗争。15世纪后,货币经济发展,封建统治者残酷搜刮农民,致使农民普遍贫困化,而经营高利贷业的土仓(当铺)、酒屋(酒坊)和某些寺院兼营的金融机关则在幕府的保护下,以抵押借款人土地及各种动产等为条件,实行高利贷款,使债务人倾家荡产。农民、城市贫民以及下级武士同高利贷者的矛盾十分突出。

1428年,近江农民要求幕府发令取消债务,至1485年,农民暴动屡起,大多是“德政暴动”。暴动主要集中在京都、奈良地区。暴动者或迫使幕府和守护大名发布废除债权债务关系的“德政令”,或自行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私德政)。最初的暴动——1428年的山城暴动声势浩大,屡败幕府军,攻入京都,占领寺院,袭击土仓和酒屋,夺回抵押品,并烧掉典当契据。同年,大和北部的暴动者迫使拥有大和守护权的兴福寺发布“德政令”,规定抵押品退还原主2/3,无条件废掉1428年以前的全部借据,勾销该年以前的贡租欠帐。此后的数十年间,山城、大和等地均有大规模德政暴动发生,幕府基本上答应了暴动者的要求,足利义政执政期间(1449~1473)竟发布“德政令”13次。

结果

德政暴动沉重地打击了幕府和高利贷者,农民的生活处境得到一定改善。此后土仓、酒屋的资本逐渐转向手工业、商业和海外贸易,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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