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因性反应症

更新时间:2022-08-04 17:35

心因性反应症是一组由于明显的心理社会因素所致的心理疾病。一般地说,决定本组疾病的发生、病程和临床表现的因素有:(1)生活事件和处境;(2)社会文化背景;(3)个性特点、教育程度、智力水平、生活态度、信念等。这里所说的心理社会因素并称为心理刺激即一般简称心因,它是指这类刺激来源于人的社会活动和精神生活中的劣性刺激。

作用因素

机体是否会在心因作用下致病要取决于两个因素:(1)心因的强度(如灾难性事件),或强度虽然不大、但因持续的积累作用(如长期的人际关系紧张、内心矛盾等),或同时遭受多个心理刺激(如既有经济困难、又遇亲人亡故、自己生病,所谓“雪上加霜”),发生综合作用,这时会引起心理平衡、调节系统崩溃。(2)当事人的态度与反应特点,如同样是亲人亡故,大多数情况不会引起当事人很大痛苦而成为当事人的强烈心理刺激,但如亲人是在年老久病或与当事人已经反目、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则该亲人的死亡不形成明显心理刺激。另外,有些外界因素本来并无明显刺激可言,如某种职业,而当事人不愿从事该职业,会觉得这工作是一种负担、乏味,这就可能成为心理刺激。又如经济改变、财产损失,对把金钱看得重与看得轻的人,其刺激强度显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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