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3 15:08
志书:以地区为主,综合记录该地自然和社会方面有关历史与现状的著作,又称地志或地方志。
1.综合全国情况的总志和一统志;
2.地区性方志,如省志、州志、县志、厅志、乡土志等;
3.专志,指山水禅林、寺庙、书院、游览胜迹、人物、风土方面的志书。
方志,起源较早。以前,国家有三级修志的要求,但现在北京等地已新增镇、村两级修志,目前为第二轮。
《周礼·春官》有“外史掌四方之志”的说法。
到了西汉和魏晋时期,方志一词已屡见不鲜。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方志尚处于形成阶段。当时,无论是体例内容,方志皆属地理书,其称谓亦多为地志、地记。其内容主要记叙地区的方域境界、山川物产、风俗民情。
现存的第一部具有比较完整内容的方志书《越绝书》(相传为东汉袁康所撰),就出现在这个时期。隋唐两朝,图经盛行,以志、记为名的方志书也发展起来。所谓图经,开始多以图为主,表示疆域、山川、土地,经是图的说明,是图的附属物。隋唐时期,图经已以经为主,图反成为辅了,更加接近于后来所说的方志的性质。宋代,以记地为主的方志成为史学的一个分支。至此方志书始体例初备,自成一体。
明代的方志比较前朝又有发展,数量和种类都有增加。全国有一统志,各省普遍修总志或通志,省以下的府州县亦各多次修志。此外还出现了边关志,以及村镇志等等。对于志书的性质,明代明确提出属于史的范畴。清代是地方志的全盛时期,不但种类全、数量多,在体例和内容方面也更加充实完备。
清代朝廷多次下诏促令各省修志,修山水寺庙以及园林胜迹的专志也很多,还修关津志、盐井志、乡村镇里场坊市里等志。清末又新出现乡土志。
与清代相比,民国时期方志的编纂,规模要小得多,体例多数亦沿袭旧志,不过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内容,如注意记载农工商业的生产情况和人们的生活面貌,还增加了各种统计图表等等。
中国的方志,反映地方特点,志书按时修订,包括内容广泛,具有较大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保留至今的志书(不包括山水祠庙等专志),约8500多种,其中清代最多,共6000多种,10万余卷。方志书除分藏国内各图书馆外,在国外也有不少,亦有散存于私家的。
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方志编纂工作由隶属于国务院的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领导,到1995年,全国新出版的地方志已达5000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