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11:40
忠县盐务管理局是忠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盐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垂直管理单位,归口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渝东北经营管理处领导。
重庆市盐务管理局忠县分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和管理全县盐业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等计划指标;
4、履行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加强对盐产品市场的法律监督;
5、查处本县行政区域内私运、私销、私购盐产品等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办理行政复议;
6、对全县盐产品实行专营,核发、管理盐业许可证;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盐业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
办公室、财务管理科、市场营销科、盐政稽查队。
领导介绍:
谭琼:县盐务分局局长、盐业分公司经理。
附注: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忠县分公司,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实行局司合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