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19:40
忻州市体育局是忻州市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组织实施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五)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及布局。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六)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八)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编纂体育文史工作。
(九)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推动文化体育综合执法,进一步明确高危体育项目监管职责。推进体育赛事管办分离,促进公共体育服务便民化。
忻州市体育局局长:刘江
忻州市体育局局长:白云龙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搞好各科室工作的综合协调;拟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综合、信访、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的督查工作;负责体育涉外工作的管理。
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综合统计工作;制定体育场馆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产业的管理;管理机关的财务工作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拟定体育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草案,培育体育市场,研究提出体育行业标准;制定体育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依法管理体育经营活动。
(二)群众体育科
研究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中小学体育教育规划。
(三)竞技体育科
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和平衡全市性体育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加强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强化忻、定、原三县(市、区)的摔跤、柔道业余训练点;制定全市性体育竞赛制度,编制全市竞赛计划;统筹协调省内、市内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指导县级体校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四)体 科 所
为全市的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发展提供科学指导;进行科学研究,为竞技体育成绩的提高提供科学依据;负责组织和实施全民体质检测和评估;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攻关,组织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和鉴定、推广;
(五)竞管中心
负责组织全市群众体育和社会体育的竞赛;负责全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非奥运项目二级裁判员的管理和培训;研究和推广社会体育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