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3-12-23 21:05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09〕26号),设立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扶贫开发的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革命老区开发工作

(二)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组织全市机关干部定点扶贫工作。

(三)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四)拟定对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的扶持意见。

(五)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六)协调拟定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引进外资扶贫项目并组织实施。

(七)承办全市贫困地区干部的扶贫开发综合性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扶贫办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机关党支部)

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管理机关事务;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值班、保密、会议组织工作;综合全局工作,组织实施机关的规章制度;承办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编制3名,科级职数2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二)宣教法规科

负责检查督促扶贫开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扶贫开发的调查研究,提出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负责扶贫开发有关政策规定的起草工作,承办其他法律性事务;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组织扶贫工作重大课题的研究;负责收集扶贫开发重要资料和信息;总结交流扶贫开发典型经验。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三)项目管理和社会扶贫科

拟定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对全市农村人口的扶持意见;协调拟定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重点扶贫项目;参与拟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管理市扶贫办管理的各项资金;承办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社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全市机关干部定点扶贫工作;负责引进外资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开发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纪检组(监察室)编制1名,设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

人员编制

(一)编制

市扶贫办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纪检编制1名单列),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二)职数

1、领导职数

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4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2、非领导职数

处级1名、科级2名。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中共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支部委员会被授予山西省“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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