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4-05-15 10:28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相关政策规定的起草工作。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指导和监督基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乡级以上边界争议的调整和争议调处的相关工作。

(六)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落实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管理精神卫生机构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的监督落实,组织促进慈善事业政策的落实,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指导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本辖区内居民与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管理,承办港、澳、台、华侨在本市的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跨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宣传、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和其他法律事务。负责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指导实施民政系统财务管理有关政策;对中央及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外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系统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和民政系统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扶贫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管理科)。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忻申请设立的社会组织执法监督;指导和监督基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教育和引导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帮助社会组织党组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指导市级直接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协调联系市直相关行业系统党组织做好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与管理工作;具体指导所辖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组织、纪检、统战和群众工作;做好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者协调、督办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政务协调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三)社会救助科。监督实施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办法和救助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社会救助的法制化建设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承办中央、省、市财政社会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农村村务公开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五)区划地名科(内审科)。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办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负责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标准化处理;审核乡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勘界工作;负责全市标准政区与地名地图、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六)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监督实施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法律法规;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精神卫生机构、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市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依法承办本市辖区内的居民与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

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儿童福利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保障相关儿童权益。承办涉港、澳、台及华侨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七)养老服务科(慈善和社会工作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落实各类福利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本级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担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下属单位

忻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8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第二批分类事业单位1个。

一、忻州市社会福利院

市社会福利院,为财政拨款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隶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一)承担全市范围内孤儿和城市“三无”对象、托养老人的接受安置、日常管理等任务。(二)负责养员的医疗保健、疾病防控和免疫规划等工作。(三)负责残疾孤儿的手术制定、残体矫正、功能训练等工作。(四)负责院养孤儿学前教育、入学联络等特殊教育工作。(五)负责寄样家庭筛查确定、服务指导、康复培训及涉外送养资料报送等工作。(六)承办忻州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忻州荣军精神病医院

市荣军精神病医院,财政拨款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隶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一)承担收治、安养全市在乡荣军精神病患者,负责社会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及“三无”对象中精神病患者的救治工作。(二)负责宣传、普及精神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三)指导全市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治疗工作。(四)承办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忻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为财政拨款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农村低保、农村大病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工作。

四、忻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为财政拨款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民政局。

五、忻州市救助管理站

市救助站,财政拨款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民政局。

六、忻州市社会捐助事务中心

市社会捐助中心,财政拨款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负责救灾救济物资、各种形式的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仓储、调拨等工作。

七、忻州市福利彩票发行站

市福利彩票发行站,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

八、忻州市民政局五台山培训中心

属于第二批分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市民政局。

现任领导

山西省忻州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武革慧

山西省忻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于文兵

山西省忻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毅

山西省忻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郝江男

山西省忻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党委书记:贾俊利

山西省忻州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侯国富

机构编制

(一)编制

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其中纪检编制2名单列)。

(二)职数

1. 领导职数

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市双拥办常务副主任1名(副处);科级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

2. 非领导职数

处级1名、科级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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