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文化局

更新时间:2021-11-28 13:47

怀化市文化局是一个政府机构,属于非盈利性事业单位,负责文化建设和宣传,现任局长刘靖灵。

单位职能

基本职能是:

1、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文化事业和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以及有关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著作权的管理措施,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和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3、组织协调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图书馆事业。

4、归口管理文化市场、文物市场、新闻出版市场和版权市场,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承担“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5、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教育培训、文化科技和文化艺术人才管理,指导文化艺术系统有关协会、学会及文化社团工作,组织文化艺术理论研究。

6、负责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归口管理文物事业等。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保卫、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息调研、后勤等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执法、文物执法、新闻出版执法、版权执法工作的监督和协调;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承办行政复议和其他法规法规事项。

(二)人事科

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制编制、劳动人事工作;负责离退休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艺术、群文、文博、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艺术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三)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市直文化系统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文化市场执法监督,负责对局机关的财务进行监督。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对文化、文物事业经费进行归口管理,负责安排、下达文化、文物事业经费;负责协调、督促全市文化设施基础建设和维修及国有资产管理等;

(五)文化艺术科

管理全市社会文化、文学艺术事业,贯彻执法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指导开展文化科技信息服务;指导全市重大文学艺术活动;指导文艺创作、演出,组织文艺理论研究;管理本市公共图书馆事业,推进图书馆间的协作和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推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和少儿艺术事业的发展;组织、推荐对外文化交流;指导市属艺术事业单位业务建设。

(六)文化市场管理科

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组织制订全市文化市场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各类文化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负责全市演出、娱乐、电影、文物、美术品、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音像制品出版、批发、销售、出租和放映的管理工作;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承办全市文化外事工作中的有关事宜;负责中央、省驻怀单位、市直各部门及“三资”企业的文化经营项目的审批、报批管理工作。

(七)新闻出版科

负责组织对图书的审核、审批市本级非出版单位编印的内部资料性图书;负责本市公开报纸、期刊和报型、刊型内部资料的审核、申报及统计;负责全市印刷 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印刷协会工作;负责对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上报,查处违规记者站的设立。

(八)版权科

(加挂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牌子)

制定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查处大案、要案的工作;鉴定、查处有严重政治问题、淫秽、色情和非法出版物;协调和管理教科书的发行、销售工作;监督管理作品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负责全市版权管理稽查工作,组织查处侵权案件。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 长 刘靖灵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频

分管人事科、文博和项目工作,联系市文物处(含博物馆)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大岳:

分管办公室、计财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一甲

分管电影工作,联系市电影发行放映中心、市人民影剧院。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绍华

分管文化市场科、新闻出版科、版权科工作,联系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剧团巡回演出接待站。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大友

分管监察室及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龙胜兰

分管文艺科,联系市艺术馆。

副局长 王勇

分管办公室、综治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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