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7 07:25
怀化市科学技术是怀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引进国外及国内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科技财政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市级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市级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学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和国内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十四)负责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配置中的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市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党建、人事、财务、工会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全局纪检监察工作。
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科学普及规划、政策。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承担建立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全市科技报告制度。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拟订全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评估和验收。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相关领域平台、基地建设实施。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拟订科技促进全市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领域的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相关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全市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成果转化与科技合作科
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整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与市外地区、与外国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事宜;推进怀化市与外地科研机构、大学、大型企业及市际、区域间科技合作。负责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科普工作。
科技人才与基础研究科
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办理外国专家来怀工作许可。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计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市级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市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提出市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