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接触传播

更新时间:2024-09-10 15:01

性接触传播(SexualTransmission)是指传染性疾病的病原体通过性交等性接触方式,在不同个体之间传播。性接触传播的途径主要有阴道性交、肛门性交、口腔性交和其他类型的性行为。通过性接触传播的疾病称为性传播疾病(SexualTransmitted Disease,STD)。已知有30多种不同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可通过性接触传播,包括可导致艾滋病(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AIDS)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可导致梅毒的苍白螺旋体和可导致乙型肝炎的乙型肝炎病毒等。

定义

性接触传播是造成性传播感染的方式之一,可造成感染的病原体通过性接触进入人体。性接触传播不仅包括生殖器官性交传播、口交传播、肛交传播,一些其他种类的性行为也可能导致性接触传播的发生。

种类

阴道性交传播

通过阴道性交发生性接触传播的案例一般发生在异性性行为中。男女两性由于生殖器官结构不同,在性接触时发生性传播感染的风险也不同。男性阴茎由皮肤覆盖,而女性阴道大部分由粘膜覆盖,故女性阴道更容易在性交摩擦时发生破损,导致精液中的病原体进入体内,造成性传播感染。

肛门性交传播

通过肛门性交发生性接触传播的案例大部分发生在男性同性性行为期间,也有少部分发生在异性性行为期间。肛交发生性接触传播的风险大于阴道性交,原因是阴道粘膜由弹性较好的复层鳞状上皮细胞组成,且可以分泌含有免疫因子的阴道液,保护阴道粘膜不受损伤;而由于肛门和直肠粘膜较为脆弱,血管表浅,在生殖器官插入时更容易发生破裂,使精液中的病原体进入体内,更容易发生性传播感染。

口腔性交传播

通过口交发生性传播感染的风险较小,但仍不可忽视。口交时,含有病原体的精液或其他体液可通过上消化道粘膜侵入人体,造成感染。

其他类型性行为

其他类型性行为包括性互慰(双方通过手或器具获取性愉悦)、指交、拳交、股间性交、深吻等。这些性行为造成病原体的性接触传播的几率较小,但仍然存在传播可能。病原体可通过破损的皮肤、粘膜侵入人体。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我国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到了与性接触传播相关的内容。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从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宏观角度进行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9修正)规定了对传播性病行为的惩罚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和《艾滋病防治条例》(2019修正)从预防艾滋病的角度进行阐述。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共同保障了我国公民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通过性接触传播途径感染病原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9修正)

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法关于办理卖淫刑事案件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艾滋病防治条例》(2019修正)

第六十二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正)

第九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卫生保健服务。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疫苗预防接种进行规范,防治未成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做好伤害预防和干预,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我国各部委相关教育类文件

“性接触传播”是疾病传播与预防领域的概念,也是是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我国各部委颁布的相关教育类文件对与“性接触传播”有关的知识要点进行了教学目标和内容的规定,主要包括疾病预防知识教育。《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7)、《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8)、《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和《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2011)从“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和“疾病预防”角度强调了学习传染病传播途径的重要性。《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7)主要从传染病预防的角度进行阐述。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小学4~6年级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初中年级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高中年级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8)

水平一(小学1~2年级)

疾病预防

水平二(小学3~4年级)

疾病预防

水平四(初中阶段)

疾病预防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水平一(1~2年级)

身体健康

水平四(7~9年级)

身体健康

《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2011)

水平一(小学1~2年级)

疾病预防

水平四(初中阶段)

预防疾病

《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疾病预防

性与生殖健康

《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

核心信息七

相关国际文件

世界卫生组织于2016年6月发布了《全球卫生部门战略草案(2016—2021):终结性传播感染》,提出了终结性传播感染流行这一公共卫生问题的愿景、目标、具体目标、指导原则与重点行动。《草案》介绍了防治性传播疾病作为全球要务的重要背景,并介绍了战略框架、愿景及目标、指导原则、战略方向、重点行动和实施战略的要素。

学习目标

性接触传播是全面性教育中关于性与生殖健康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内容的学习同时涉及到知识要点和相关技能。在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中,与“性接触传播”相关的学习目标主要出现在核心概念8“性与生殖健康”下的第3个主题“理解、认识与减少包括艾滋病病毒在内的性传播感染风险”。此外,核心概念7“性与性行为”下的第2个主题“性行为与性反应”中也有相关的内容,内容贯穿5~8岁、9~12岁、12~15岁、15~18岁以上四个年龄段,具体学习目标如下:

核心概念8:性与生殖健康

主题3:理解、认识与减少包括艾滋病病毒在内的性传播感染风险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免疫系统能够保护人体免受疾病的侵害并帮助人们保持健康

学习者将能够:

要点:人们可能会在生病时仍然看起来很健康

学习者将能够:

要点:无论生病与否,每个人都需要爱、关心和支持

学习者将能够: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人们可能会因为和性传播感染者发生性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发生其他性传播感染。人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降低感染的风险

学习者将能够:

要点:艾滋病病毒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传播,包括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生无保护的性行为

学习者将能够:

要点:有一些方法可以降低艾滋病病毒或其他性传播感染的风险

学习者将能够:

要点:检测是确定一个人是否感染艾滋病病毒或发生其他性传播感染的唯一途径;针对艾滋病病毒和绝大多数性传播感染都已经有治疗手段

学习者将能够: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各种性传播感染,如沙眼衣原体、淋病奈瑟菌感染(淋病)、苍白螺旋体感染(梅毒)、艾滋病病毒和人类乳头瘤病毒感染(尖锐湿疣)等,都是可以被预防的,治疗或控制的

学习者将能够:

要点:性健康服务机构可以提供艾滋病病毒的检测和治疗并提供安全套,一些机构可能会提供艾滋病病毒暴露前后预防用药或男性自愿包皮环切手术,还有一些机构可以帮助人们评估自身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也可以帮助人们获取所需的检测和治疗

学习者将能够: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沟通、协商和拒绝技巧可以帮助年轻人抵御违背个人意愿的性压力,或强化其采取安全性行为的意图(比如坚持使用安全套或其他避孕措施)

学习者将能够:

要点:对进入性活跃期的人,采用何种策略降低感染风险会受多方面影响,包括个人的自我效能、感知到的风险水平、社会性别角色、文化和同伴规范的影响

学习者将能够:

要点:性健康服务机构可以提供安全套、艾滋病病毒检测和治疗;一些机构可能会提供艾滋病病毒暴露前后口服预防用药或男性自愿包皮环切手术,还有一些服务机构可以检测并治疗其他性传播感染,提供避孕措施,处理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从而帮助人们评估自身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帮助他们获得所需的检测和治疗

学习者将能够:

核心概念7:性与性行为

主题2:性行为与性反应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可以通过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危害健康和福祉的性行为

学习者将能够: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做出性决策之前需要考虑降低风险的策略,以预防非意愿怀孕和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在内的性传播感染

学习者将能够:

现状

性传播感染情况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2016年共有3.61亿新发性传播感染,其中主要包括四种性传播疾病:衣原体病(1.27亿)、淋病(8700万)、梅毒(630万)和滴虫病(1.56亿)。发病率最高的8种性传播感染分别为:苍白螺旋体(梅毒)、淋病奈瑟菌(淋病)、沙眼衣原体(衣原体病)、阴道毛滴虫(滴虫)、乙型肝炎病毒、单纯疱疹病毒、艾滋病病毒和人类乳头瘤病毒,其中前四种可通过药物治疗完全治愈,后四种无法治愈。

截至2018年9月30日,我国报告现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49602例;2017年,我国经由艾滋病检测诊断报告的感染者为13.5万例。

艾滋病感染与性接触传播

2006年报告的艾滋病感染案例中,33.1%为性接触传播感染;到了2011年,这个数字已经上升到了76.3%,其中同性性接触传播感染的案例占13.7%。近年来,经由检测并诊断报告的艾滋病感染者中,90%以上是通过性接触传播。目前,性接触传播已经成为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最主要传播途径。

相关研究

影响性接触传播风险大小的因素

影响性接触传播风险大小的因素有很多,如自身性别、性伴人数、性伴性别、性伴体内病毒载量、性接触次数、性接触时是否使用安全套、生殖器官是否溃疡、是否感染其他性传播疾病等。

例如,在异性性行为中,女性比男性更容易通过性接触发生性传播感染,原因在于女性阴道粘膜面积大,易摩擦破裂,使病原体进入体内。性接触时持续正确使用安全套能够明显降低性接触传播的风险。具有生殖器官溃疡病史的人更容易通过性接触传播发生感染。性接触次数可以反映个体暴露在性传播感染风险下的时间和次数,性接触次数越多,性接触传播风险越大。

另外,性传播感染容易发生交叉感染,患有一种性传播感染的个体更容易通过性接触传播途径发生另一种性传播感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更容易通过性接触传播感染丙型肝炎,而疱疹、梅毒等性传播感染可将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提高三倍以上。

性接触传播的危害

性接触传播可能引发数十种性传播感染,并导致如艾滋病、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生殖器官疱疹、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此外,性传播疾病还可导致感染者罹患盆腔炎症、慢性疾病、流产死产、不孕、肿瘤等疾病。

预防性接触传播的方法

预防性接触传播最有效的方法是禁欲,此外是始终正确使用安全套。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安全套为男用安全套,此外还有女用安全套及适用于特殊人群的男男同性性行为安全套。每次性交时都正确使用安全套,不仅可以预防艾滋病病毒的性接触传播,还可以预防梅毒、尖锐湿疣等多种性传播感染,同时还有避孕的功能。

此外,接受正确充分的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可以将体内的艾滋病病毒载量降低到现有仪器检测不出的水平,达到病毒抑制状态。此时,并不会发生艾滋病病毒的性接触传播。

目前,临床上已经出现预防部分性传播疾病的疫苗,如人类乳头瘤病毒(Human papillomavirus,HPV)疫苗。常见的HPV疫苗依据覆盖的HPV病毒亚型数量可分为2、4、9价,可预防不同亚型的病毒感染,预防尖锐湿疣、宫颈癌等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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