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自私

更新时间:2022-05-07 17:05

性自私指的是个体性行为的自私性。表现在心理上是妒忌,表现在行为上是排他性。在失去社会约束的前提下,如条件允许,就会尽可能多地占有异性,最大限度地满足性欲,以更多地繁殖具有自身基因的后代。这是一种生殖本能,在男性表现尤为突出。性自私的另一层含义是发生性关系时,一方只顾自己的性欲满足而不顾对方的意愿和痛苦,或不承担性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这种情况也以男性的表现为突出

生物角度

性自私的生物学基础在于每个生命均有尽可能多地繁殖自身后代的本能,以使这一物种能更好地繁衍发展,这种由生命基因决定的生物性状表现为自私性。由动物进化而来的人类继承了这种生物学特性。在生殖行为上本能地存在着自私倾向。个体的性满足,包含着种群的生存繁衍,每个物种都是由无数个体在竭力争得自身的性满足中获得延续和发展的。否则这个物种就会自然消亡。这种自私性中还包含着一个物种内生存竞争的优生劣汰过程,具体表现在雄性个体之间为争夺雌性而进行的斗争,斗争失败不仅意味着不能得到性满足,也意味着自身失去繁殖机会。个体的基因将因此消失。到了人类社会,这种由自然选择决定的种内冲突如果仍保留其原始状态,便越来越显得与文明进步不相适应,乃至危害着人类的生存发展。因此,在漫长的文明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种种有关性和婚姻的习俗、道德、法律,使人类的性行为变得有序和规范。性自私的社会化过程,也就是人类性文明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并非消灭性自私,而是使之适应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

性心理方面

个体的性心理和性行为具有自私特征,表现在恋爱和婚姻上就是对象的专一性和排他性。恋爱对象的专一和排他,使得两个个体的情爱逐渐加深、巩固、稳定,最后导致婚姻和性爱。但是如果没有道德和法律约束,恋爱和婚姻都可能随时受到性自私本能的破坏。性的自私性促使个体把性爱对象指向多个异性,希望能占有多个异性,却又竭力排斥自己的性爱对象被他人所占有,这就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冲突,需要社会制约机制来进行调整。性习俗、性道德、婚姻法律,都是规范人类性行为并约束性自私的制约机制。

婚姻方面

人类经过漫长的充满为争夺异性而进行赤裸裸的激烈冲突的群婚时代,进而进入较为文明的对偶婚和多妻制时代,最终选择了建立在恋爱基础上的一夫一妻自由婚姻制度。得到法律保护的一夫一妻婚姻,否定婚前和婚外性行为的社会道德舆论,既承认和满足了性的自私性,又制约了可以由自私性引发的人类社会内部冲突,使性爱和情爱最终统一起来。稳定的一夫一妻家庭是社会安定发展的基本保证,反映了人类文明对源自动物的性自私本能的妥善处理,因而这是一种超越自然选择的社会选择,是人类在性问题上经过数千年的痛苦摸索而探求到的生存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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