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2 22:28
性质说是西方新闻学中关于新闻本质的一种观点。主要由美国学者哈林顿和弗兰克伯里为代表。他们主张以一种性质来衡量事实是否是新闻。哈林顿和弗兰克伯格在《新闻的本质》一书中提出“性质说”,把新闻定义为“不谈发生的事件,不谈其报告,直接主张时宜性及一般性”。认为这种性质“根据感觉力而采取选择和报道”,“不能不对多数人即有主观的多数人发生兴味”。
对于哈林顿和弗兰克伯格的“性质说”,陆定一在《我们对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中曾给予剖析,指出它的错误主要是撇开了事实这个本源,把第二性的、因人而异的“性质”当作了新闻。离开事实,“性质”就成了无根之木、四脚悬空的臆断和观念,就谈不到真实客观。新闻的性质当然是存在的,但这只能是具有认识价值的最近发生的事实,离开事实及其特征,就谈不上新闻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