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6 03:00
总会计师负责制是企业在经济工作方面实现集中管理的一种制度。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总会计师主管企业的经营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并对此负全部责任。
实行这种制度,企业重要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应吸收总会计师参加决议;企业的生产、基建等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应与总会计师会签;对不符合国家经济方针、政策,不讲求经济效果,不执行计划、合同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总会计师有权制止。总会计师负责制,一般在大中型企业设置。不设总会计师的企业,要指定一名副厂长行使总会计师的职权。中国一些大中型股份制企业实行了总会计师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