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

更新时间:2024-02-05 14:12

总队,读音zǒngduì,汉语词语,指军队中,由各分队组编的军事团体;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一般为正县级,公安为副厅级

解释

军队或其他武装组织中相当于军或师(旅)的一级组织。设有领导指挥机关,下辖若干作战及勤务保障单位。

中国

在中国,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军队成立过装甲教导总队(编有4个战车团)。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时期曾编有总队: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工农红军编有总队,如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1931年1月组建的无线总队和电话总队;一些地方部队、游击队也编有总队,如湘南游击总队、湘鄂西联县政府赤卫总队、东江游击总队等;

抗日战争时期的人民抗日义勇军第1总队、信应游击总队、汤原民众反日游击总队等;

解放战争时期琼崖纵队的第1、第3、第5总队及华北野战军司令部组建的无线电台总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公安部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基本建设工程兵部队和相关军种、兵种中建立过总队。

国外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军队也设置有总队。

俄罗斯海军编有舰艇总队、多用途核潜艇总队、战略导弹潜艇总队、导弹_火炮舰艇总队。其中,战略导弹潜艇总队辖2~3个支队;导弹_火炮舰艇总队通常编4~6艘导弹巡洋舰,或7~10艘大型水面舰只,或2~3个支队的中型或小型舰只。

日本航空自卫队编有航空总队,辖北部、中部、西部3个航空方面队和西南航空混成团。随着军事技术的发展和装备的改善,总队将进一步调整结构,提高突击、机动、防护及独立作战能力;采取灵活编组,增强电子对抗和侦察能力,提高指挥效能;加强物资技术保障,提高持续作战能力,以适应现代条件下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参加防卫作战任务的需要。

用法

示例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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