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23:54
恢复项目亦称“恢复工程”。指因遭受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部分或全部报废,按原有的规模重新恢复的建设项目。但不包括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项目。在我国的基本建设中,单纯恢复性质的建设项目很少,因此,往往只区分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对尚未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中途遭受自然灾害破坏而重建的,似属于原建设项目性质,不算恢复项目。
即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原有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战争和人为灾害等原因已全部报废,又投资重新建设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