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1 09:55
1、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组织、指导、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3、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
6、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州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8、负责全市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管理干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恩施市公安局机构设有:办公室、政治处、恩施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纪委监察、督察大队、国保大队、内保大队、反恐特警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视频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交通警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拘留所、看守所及24个乡镇办派出所,其中交通警察大队为独立预算单位。
恩施市公安局现有在职民警461人(交警大队除外),其中局机关民警213人、派出所民警210人,拘押收教场所38人,离休1人、退休99人。
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建国
党委副书记、政委:徐志刚
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显高、向爱民、龚杰、陶碧儒、宋庭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体东
党委委员、副政委:肖建恩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红
2022年5月,恩施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大队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