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忌

更新时间:2024-06-18 17:06

五月忌,指的是农历五月的忌讳,流行于我国北方。旧时人们认为五月诸事不吉,称为“恶月”,一般在五月十五之前采取不嫁娶、不建房、不砌灶、不搬家、不造船等回避的办法。

简介

如王充《论衡·言毒篇》云:“夫毒,太阳之热气也,中人人毒……太阳火气,常为毒螫。”“天下万物,含太阳气而生者,皆有毒螫。”文中似以太阳是万“毒”之源。又如《论衡》对“五月五日生子不举”的解释:“夫正月岁始,五月盛阳,子以(此月)生,精炽热烈,厌胜父母,父母不堪,将受其患。”此文将对端午“恶”的理解或归之于“盛阳”。各类禁忌避讳背后种种神秘和令人戒惧的“不祥”,如对“五月五日生子”和“五月五日曝床荐席”、“忌讳造屋“、“忌打午时水”之类事项的忌讳,其实隐藏着我国北方民众对于这一特定时间背后某种神秘因素的深刻戒惧。

农历五月,多阴雨天,衣、物都容易霉烂,稻田亦易遭虫害。旧时人们认为五月诸事不吉,称为“恶月”,一般在五月十五之前采取不嫁娶、不建房、不砌灶、不搬家、不造船等回避的办法。其中,五月初五、初六、初七、十五、十六、十七以及二五、二六、二七,此九天为 “天地交泰九毒日”;“十四”为天地交泰日,一共十天。其实这是由于古时人们自然知识匮乏,夏季天气燥热,瘟疫易流行,加上蛇虫繁殖易咬伤人,这才让人们逐渐形成五月忌的观念。

记载

西汉《礼记·月令》中说:“(仲夏)是月也,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君子齐(斋)戒,处必掩身,毋躁,止生色,毋或进,薄滋味,毋致和,节嗜欲,定心气,百官刑事毋行,以定晏阴之所成”。东汉以后,范晔的《后汉书》、王充《论衡》以及应劭的《风俗通义》等都多次提到了五月五日的习俗,五月初五的禁忌在北方发展得越来越多。古代北方人认为瘟鬼和五毒(蟾蜍、蝎子、壁虎、蛇和蜈蚣)等不祥因素都是集中在五月初五这一气候转换较为显著的时间出笼的。在这一天产生的小孩都被视为不祥之物,《风俗通义》中有“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的说法。据《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田文也就是后来的孟尝君就是在五月五日出生的,他父亲田婴说“五月子,长与户同,杀气父母”,认为五月五日出生的小孩会给家庭以及父母带来不好的影响,因此要将他扔了,是他母亲不忍心将其抛弃而偷偷把他抚养长大,这才成就了以后的孟尝君。王充《论衡·四纬》也有这种记载:“讳举正月、五月子。以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不得举也。已举之,父母祸死。”辽人王鼎的《焚椒录》叙述辽懿德皇后生于五月五日,其父谓其母“此女大贵而不得令终。且五日生女,古人所忌,命已定矣,将复奈何”。五月的一切事情似都不祥,五月五日生子,则更被视为灾害临门之事。

除了对五月子的恐惧和禁忌外,古代北俗五月还忌讳造屋和晒席,《风俗通》中就说:“五月盖屋,令人头秃”,唐代段成式的《酉阳杂俎·广知》中也说:“俗讳五月上屋,云五月人蜕,上屋见影,魂当去”。恶月恶日的观念影响甚广,以至人们相信五月对从政为官者也是恶月。《风俗通》佚文说:“俗云五月到官,至免不迁。”俗传五月上任的官,至离职都不能升迁。历代为官者都忌五月上任。《日知录》卷六说“唐朝新格,以正、五、九月为忌月,今人相沿以为不宜上任。”另外,潘荣陛的《帝京岁时纪胜》中还提到人们有五月五日不汲泉水的禁忌,以避免井毒的侵害。

《吕氏春秋》中《仲夏记》一章规定人们在五月要禁欲、斋戒。认为重五是死亡之日的传说也很多。如《史记·孟尝君列传》记历史上有名的孟尝君,在五月五日出生。其父要其母不要生下他,认为“五月子者,长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风俗通》佚文,“俗说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论衡》的作者王充也记述:“讳举正月、五月子;以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不得举也。”东晋大将王镇恶五月初五生,其祖父便给他取名为“镇恶”。宋徽宗赵佶五月初五生,从小寄养在宫外。可见,古代我国北方人以五月初五为恶日,是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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