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2 16:31
恶煞,汉语词语,拼音是è shà,意思是神气凶恶的鬼神。比喻凶狠恶毒的人。煞是一种恶鬼,成语有“凶神恶煞”之说。
恶煞 èshà
[demon] 神气凶恶的鬼神。比喻凶狠恶毒的人
煞是一种恶鬼,所以成语有“凶神恶煞”之说。民间传说称人死若干天后,魂魄返回故宅,煞神随之,叫“煞回”。民间又说,凶死之魂魄没有资格返回祖地,因而变成煞,浮游人间,作祟于人。活人要避煞,不然其魂会被煞勾走。所以过去有些地方家里死了人,在“煞回”的日子,子孙亲戚都出外躲避。为避免煞神祸患,从前长江中下游、淮河流域民间办丧事,家人虽不出外避煞,但出殡前,要请道士作法“赶煞”。道士身穿道袍,手摇法铃,口念咒语,绕屋而行,房屋每一角落,甚至厕所、猪圈都要搜索到,将煞神驱逐,以免家人受害。如过去浙江绍兴一带有“接煞”之俗,其日可根据成法推算,如子时死,即可丑时接煞。道士在前,死者家属随后,从停柩之堂、厨房,一直走到门外,然后向庙宇方向,走若干步,再回转。这样一共六次,称为“三转六回头”。
煞返回故宅,又叫“回煞”、“归煞”,此俗历史极为悠久,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云:“偏旁之书(指非正经之书),死有归煞,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燃火,户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断注连。凡如此比,不近人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颜之推虽指此俗为不近人情,欲加以革除,但后世信从者仍多,宋俞文豹《吹剑录》卷四说:“避煞之说,不知出于何时。按唐太常博士吕才《百忌历》,载丧煞损害法,如巳日死者,雄煞;四十七日回煞;十三四岁女,雌煞,出南方第三家,煞白色,男子或姓郑、潘、孙、陈,至二十日及二十九日两次回家。故世俗相承,至期必避之。”五代徐铉《稽神录》有一故事:
彭虎子少壮有膂力,尝谓无鬼神。母死,俗巫戒之曰:“某日殃煞当还,重有所杀,宜出避之。”合家细弱,悉出逃匿;虎子独留不去。夜中有人推门入,虎子惶遽无计;先有壅,便入其中,以板盖头,觉母在板上坐,有人问:“板下无人耶?”母曰:“无。”乃去。
俗传煞神好吃,所以有些地方回煞之日,丧家每设宴供奉,俗传不如此煞神将凌辱鬼魂。近代以来,回煞之日,晚间吃蒸馄饨,俗名“接煞馄饨”。又送状元糕送近邻亲友,叫“接牌糕”。送丧之后向送葬者送糕习俗一直流传至今。
关于避煞之俗的来源,戴冠《濯缨亭笔记》七说:
今世阴阳家以某日人死,则于某日煞回,以五行相乘,推其殃煞高下尺寸,是日,丧家当出外避之,俗云避煞。然莫知其缘起。予尝见《魏志》:明帝幼女淑卒,欲自送葬,又欲幸许。司空陈群谏曰:“八岁下殇,礼所不备,况未期月,而为制服。又闻车驾幸许,将以避衰。”夫吉凶有命,祸福由人,移走求安,则亦无益。所谓避衰,即今俗云避煞也,其语所从来亦远矣。盖其初特恶与死者同居,故出外避之,而人遂附会为此说也。
煞神之说,宋代以降,似掺入佛教轮回的内容,洪迈《夷坚乙志》十九“韩氏放鬼”条:“江浙之俗信巫鬼,相传人死则其魄复还,以其日测之,某日当至,则尽室出避于外,名为避煞。命壮仆或僧守庐,布灰与地,明日识其迹,云受生为人或异物矣。”又《夷坚志支乙》一说有个叫董成二郎的人死后,“既殓,家人用俚俗法,筛细灰于灶前,欲验死者所趋。已而见鹅足迹在灰上。皆疑董已堕入畜类。”
民间又有“花煞”之说,花煞是喜欢在人们结婚时作弄人的凶鬼,与结婚的男女两家没有亲属关系。有些地方民间结婚也讲究避煞,一般要请道士驱煞。从前西北某些地区所谓“马前三煞马后贵人”之俗,就是一种与结婚避煞相关的婚姻风俗,“马前三煞马后贵人”是护嫁选择用相和避相的方式。所谓马前与马后按值年生肖确定,“马”系指值年生肖。值年生肖的下一个生肖谓前,其前一个生肖为后,无论前或后的那个生肖,又与它相合的两个生肖为一组,一用三用,一避三避。如值年生肖为子,则下一个生肖为丑,故巳、酉、丑三相称之为“马前三煞”,属于避相,凡属这三相的眷属(包括娘家和婆家),从新娘出闺到入洞房,不得与新娘接触。子年的前一个生肖为亥,则亥、卯、未三相为“马后贵人”,是用相,护送新娘则用此三相之人,但丧偶、孕妇等人不得入选。
从前民间有关煞神的纸马很多,人们相信祭祀时,烧掉煞神纸马,煞就不会作祟。马昌仪先生说常见的煞神纸马有三类:一是纯动物型(鸡形)煞神;二是人鸡合体,一般是人首鸡翅鸡爪;三是七十二煞神。七十二煞神,一律官服打扮,连牛头马面,鸡、兔、猪等动物,均着人的衣服。(见马昌仪著《中国灵魂信仰》一书)
民间又有以泥塑煞神,《红楼梦》第八十一回:“把它家中一抄,抄出好些泥塑的煞神,几匣子闷香。”清蒋士铨《一片石·访墓》:“了不得,了不得,放走了我的煞神了。”
《阅微草堂笔记》载一与煞神信仰有关的故事:
表叔王碧伯妻丧,术者言某日子刻回煞,全家皆避出。有盗伪为煞神,逾墙入,方开箧,攫簪珥;适一盗又伪为煞神来,鬼声呜呜渐近。前盗惶遽避出,相遇于庭,彼此以为真煞神,皆悸而失魂,对仆于地。黎明,家人哭入,突见之,大骇;谛视之,乃知为盗。以姜汤灌苏,即以鬼装缚送官,沿路聚观,莫不绝倒。
这是一出闹剧,从两个装扮成煞神的盗贼都以为对方是真煞神,因此被吓晕的描述看,煞神信仰在民间的确有一定市场。煞神信仰历史悠久,首先它是灵魂信仰的反映,我们的先民相信人死后灵魂犹存,灵魂会飞扬空中,上古有飞鸟、动物载魂之说,所以民间传说的煞神以鸡形及其他动物形为主。葬俗中的避煞,或源于曹魏时期的“避衰”,衰与煞实一声之转;避煞之俗是一种陋俗,颜之推以对它大加挞伐,前人已指出,安有给亲人办丧事,自己却只想着避害,而将灵柩锁于空室之内的?又岂有为父母而肯害其子者?一针见血地指出避煞之俗的不近人情。避煞之俗虽然掺入了佛教的轮回观念,但主要是道士之类的术士的造作,“驱煞”由道士执行,说明了此点,术士造作所谓的“煞神”,自然是由经济利益所驱动的。
煞神固然可怕,避煞之俗在民间也有一定影响,但这样的习俗有违传统的孝道,所以传承范围十分有限,丧葬习俗中,具有佛教背景的“做七”要远较避煞来得普遍。有些地方避煞(或接煞)往往依附于“做七”。民间对煞神之说,也在疑信之间,如民间流传不少英雄吃煞的传说,如传说关公年轻时,因杀了恶少外逃,十分疲倦,来到一回煞之家,累了睡下,半夜见到一似鸡非鸡的煞神,杀了蘸些盐吃掉了,不仅脸变红了,而且有使不完的劲。传说又称煞神有雌雄两神,赵匡胤未遇时借宿人家,正好碰到回煞,抓得其中之一吃掉,以后世间就只有雌神了。这样的传说,对破除煞神迷信,是很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