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5 17:05
悲剧冲突表现的是人物的逆境和不幸,但并非所有的逆境和不幸都能构成悲剧的冲突·只有当正面主人公在出于自己意志的行动中,在于悲剧所产生的情感效果。
在文学范畴内,悲剧意识应从悲剧两个方面特性去理解
<1>冲突的性质.悲剧冲突表现的是人物的逆境和不幸,但并非所有的逆境和不幸都能构成悲剧的冲突.只有当正面主人公在出于自己意志的行动中,遇到不可避免的不幸或犯了无可挽回的错误时才成为悲剧的冲突.如果不是正面人物而是一个彻底的恶人,那么他的不幸使人觉得罪有应得而成为道德劝剧.主人公的不幸如果不是同自主的行动相联系而意外的或注定的,也不会构成悲剧的冲突.由此可知,悲剧冲突本质上是对历史与人性的内在矛盾的揭示,表现出对现存事物合理性的怀疑.
<2>在于悲剧所产生的情感效果.悲剧有不同的类型,如英雄悲剧,恐怖悲剧,家庭悲剧等,悲剧效果可以偏重于怜悯,同情或愤慨,恐惧等,不尽相同.总的来说,悲剧产生的是严肃,沉郁的情感并倾向于崇高之美,使人超越日常的生活态度和道德水平,激发正义感或产生对人生的更为严肃,深沉的感受,从而使心灵或多或少地受到净化.缺少这种崇高感,悲剧就变成了较低形态的情节剧或感伤剧.
“悲剧意识”。作者的视野从近代以来的百年忧患开始。世纪初的有识之士即已指出,只有剧界多悲剧,才能为社会造福,然而中国历来无悲剧,只有“舞洋洋,笙锵锵”的“喜剧”,所以剧界在为社会种孽,“社会所以有惨剧也”。从王国维、胡适、鲁迅到朱光潜,西方悲剧意识在中国落地而未生根。于是有识之士不幸言中,20世纪下半叶巨大的社会悲剧在“东方红”和“样板戏”的笙歌乐舞中降临于神州大地,暴露了亿万中国人愚昧昏聩的生存方式和缺乏自我意识的人格缺陷。作者的深刻之处在于,揭示出这种没有生气的生存方式原来是植根于中国传统“瞒和骗”的文化心理和艺术趣味中的,中国人历来能够把最悲惨的处境都粉饰得“和和美美”、“团团圆圆”,不爱听鸱枭之声,不敢正视自己的现状。正是这种“乐感”心理,使大多数人在“文革”的灾难和“浩劫”中努力使自己心安理得,甚至一有机会就助纣为虐,以便能在情感上(“朴素的阶级感情”)达到“天人合一”。这种看似朴素无害的文化心理却促使许多人不仅成了服从指令的“机器人”,而且变成了巧伪、阴险、狠毒、贪婪的“刁奸的奴隶”,使鲁迅笔下的“吃人”和“互吃”的景象全部变成了现实。中国最大的悲剧是没有悲剧意识,也就是对于现实悲剧的反省意识。作者认为,不论是社会悲剧、性格悲剧还是命运悲剧,从中来反思“文革”的现实悲剧都是我们必不可少的思想任务,可怕的是面对这一悲剧而闭眼无视和迅速遗忘。作者提出,探讨悲剧问题能够“启发人发掘悲剧意识中潜含的平等意识、自由意识、博爱意识,坚持生命本真的生存方式,培养健全的人格、健全的人生态度、健康的灵魂”。我以为,悲剧意识之所以具有这些内涵,是由于它最根本说来是对于自由意志本身的自相矛盾性的意识,这种自相矛盾性是一切真正悲剧的主题,是个体人格能够保持承担痛苦的张力的内在结构,也是人的精神境界战胜一切外界命运而体现其永恒性的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