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01:06
惠七满族镇,隶属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地处望奎县东北部、松嫩平原与小兴安岭西南边缘的过渡地带,东与莲花镇、恭六乡毗邻,南与厢白满族乡相连,西与海伦市永富乡接壤,北与海伦市的福民乡相邻,行政区域面积139平方千米。
清末属海伦府。
民国初年,属海伦县;民国五年(1916年),划归望奎县;民国十年(1921年),划归莲花镇区;民国十九年(1930年),划归六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2月,设和保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12月,设高贤村;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划归莲花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2月,析莲花区置高贤区。
1951年4月,高贤区改名第十区。
1956年4月,改为惠七乡。
1958年9月,改为幸福公社。
1984年4月,改为惠七乡;同年5月,乡改镇。
1990年12月,改惠七满族镇。
截至2019年10月,惠七满族镇下辖8个行政村:惠七村、惠五村、惠六村、敏六村、敏七村、水七村、前水八村、北水八村。
惠七满族镇地处望奎县东北部、松嫩平原与小兴安岭西南边缘的过渡地带,东与莲花镇、恭六乡毗邻,南与厢白满族乡相连,西与海伦市永富乡接壤,北与海伦市的福民乡相邻,距望奎县城25千米,行政区域面积139平方千米。
惠七满族镇地处半丘陵、半平原地带,地势东高西低;地形属岗地、平原两种类型,平原由三道乌龙沟冲积而成,川岗明显,境内最高峰寇法师屯,位于敏七村北部,海拔160米;最低点白家店,位于北水八村西南部,海拔140米。
惠七满族镇境内第三道乌龙沟横贯东西,长18.2千米,流域面积45平方千米,年径流总量3010万立方米,年排涝量0.3亿立方米,注入通肯河占全镇面积30%。
惠七满族镇属温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2℃—4℃,1月平均气温-20℃,极端最低气温-39℃;7月平均气温21℃,极端最高气温34.8℃;植物生长期年平均126天,无霜期年120天—13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659小时;年均降水量500—600毫米之间。
惠七满族镇境内有野生动物10余种:有野鸡、野鸭、野兔、狐狸等。
惠七满族镇因地处半丘陵地区,受区域性地区气候影响,干旱、霜冻、洪涝、冰雹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尤以旱灾较多见,春旱,每2年1遇;1992年,发生伏旱,近1个月滴水未下,致使8600亩农田干旱,农作物减产4成,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900万元。
截至2011年末,惠七满族镇辖区总人口25700人;总人口中,男性13200人,占51.4%;女性12500人,占48.6%;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4500人,占56.4%;有满蒙古、回、朝鲜4个少数民族,共11200人,占43.6%;其中满族11000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8%;人口出生率4.2‰,人口死亡率2.7‰,人口自然增长率1.5‰。
截至2018年末,惠七满族镇有户籍人口26345人。
2011年,惠七满族镇财政总收入1230万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税收75万元,营业税165万元,增值税36万元,企业所得税18万元,个人所得税3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8%、6%、9%;人均财政收入189元;有2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开设了分行或设立了办事处,各类存款余额0.9亿元,人均储蓄1958元,各项贷款余额157万元。
2011年,惠七满族镇农业耕地面积15.4万亩,可利用草地面积869亩,林地面积2190亩;农业总产值4.4亿元,比上年增长13%;粮食作物以玉米、大豆、高粱为主;生产粮食12.2万吨,其中大豆1.6万吨,玉米8.1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主要有甜菜、烤烟等;甜菜产量1.5万吨,烤烟产量98吨。
2011年,惠七满族镇工业总产值215万元,比上年增长2%,商业网点214个,职工402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0万元,比上年增长15%。
2018年,惠七满族镇工业企业有1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6个。
2011年末,惠七满族镇有幼儿班3个,在园幼儿78人,专任教师8人;小学14所,在校生412人,专任教师27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中学1所,在校生396人,专任教师5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42万元,比上年增长16%;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比例为18%,比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
2011年末,惠七满族镇有电影院1座,座位500个,观众达0.3万人次;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室8个,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公共图书室8个,藏书7万册。
2011年末,惠七满族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个;病床24张,固定资产总值986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8人,其中执业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19人,注册护士5人;医疗机构完成诊疗2199人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59%,农村卫生所普及率100%。
2011年,惠七满族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21户,人数1946人,支出172.8万元,月人均74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78人,支出42.72万元,比上年增长30%;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93人,支出18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含资助合作医疗)1.9万人次,支出36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22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60万元。
惠七满族镇境内交通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镇村公路15条,总长64千米;2011年,惠七满族镇公路客运站日均发送13辆客车,年客运总量200万人次,年货运总量6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