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7 13:30
惠州市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01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吴德伟。
2007年01月29日,惠州市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等。
2024年8月21日,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市恺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市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昭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新增一条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23.39亿余元,涉及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3日,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新增4条被执行人和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合计12亿余元,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惠州市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理想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等,执行法院为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