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17:58
惠州市慈善总会成立于2005年5月19日成立,市慈善总会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具体事务由市民政局承办。
总会设立秘书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总会成立七年多来,已募集善款5.1亿元,使用善款4.7亿元。据统计,仅2011年一年时间,全市通过市、县(区)慈善总会的平台,接收慈善捐款(含“6.30”捐款)1.198亿元,使用慈善款(含扶贫开发使用慈善款)1.172亿元。根据惠州毗邻香港、澳门的地缘、人缘、商缘关系和实际工作需要,在总会分设了“惠州市慈善总会港澳基金管理委员会”。此管委会有较大自主权和活动空间,并建立有自己比较完善的机构和工作机制。这一管委会分设七年多来,每年募捐慈善款均达1000万元以上。
总会还根据惠州的实际,创新慈善工作路子,设立有总会公安民警救助基金、困难教师医疗救助专款(基金)。总会在接收赈灾、省运会、兴建学校、关爱五保低保等项目的定向捐款方面,宣传力度大,提供优质服务,做出了突出成绩。
市慈善总会的成立和有效运作,成为了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的一个必要补充。总会募集善款的投放使用,帮助许许多多困难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